核心提示
本案是一起婴儿被遗弃后,检察机关支持民政部门撤销被遗弃婴儿父母双方监护权的“刑事+民事”检察综合履职案件。办案检察官通过一系列工作,解决了被遗弃婴儿的身份、社会救助问题,是以检察履职促推多方合力守护未成年人的一次成功实践。
办案人:赵阳
职务:北镇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2023年9月,犯罪嫌疑人孙某独自在一农村水井房内产下一名女婴。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抚养,便将女婴遗弃在某医院卫生间内,女婴被医院工作人员发现后报警。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将该女婴送至儿童福利院。
这是我办理的第一起遗弃案,被害女婴在刚出生就被狠心抛弃,在痛恨犯罪嫌疑人的恶劣行为同时,我更希望女婴可以被亲生母亲领回去抚养。
“你毕竟是孩子的亲生母亲,孩子最好是能回到生身父母身边……”办案过程中,我多次敦促犯罪嫌疑人孙某履行对女婴的监护职责,但孙某一直表示遗弃孩子是无奈之举。生而不养是法律所不允许的,2024年4月,北镇市检察院依法以孙某涉嫌遗弃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决被告人孙某犯遗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因女婴的母亲孙某在监狱服刑,父亲邹某身患疾病,且在得知女婴在福利院后拒绝履行抚养义务,女婴自出生当日被遗弃后一直在福利院代养。为维护被害女婴的合法权益,北镇市检察院联合民政、公安、妇联、卫健四部门共同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女婴所面临的监护侵害、落户困难、经济救助等一系列问题。因女婴未在医院出生,尚未办理出生证明,经咨询,办理出生证明需要卫健部门官网认证的鉴定机构出具亲子鉴定。民政部门启动社会救助为女婴亲子鉴定提供费用支持,卫健、公安为女婴办理出生证明及户籍开设绿色通道,妇联将女婴列入了重点观护对象,我们联系了省女子监狱,保证采血鉴定顺利进行。
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女婴落户在其父亲邹某的户口上,女婴的身份问题虽然解决了,但孙某、邹某作为法定监护人依然拒不履行抚养义务且表示自愿放弃监护资格。在此情况下,我们进一步走访调查,查明女婴的祖父母均已过世,其外祖父母均表示无能力亦无意愿抚养。最终,我们向民政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向法院申请撤销孙某、邹某的监护权。今年10月,北镇市民政局向法院申请撤销孙某、邹某对女婴的监护权,指定该局为女婴的监护人。同时,市民政局向本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本院决定支持起诉。11月20日,北镇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孙某、邹某对女婴的监护权,并指定北镇市民政局为监护人。
每一株幼苗都需要雨露的滋润,每一个孩子都需要温暖的港湾。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是我们未检检察官自觉扛起未成年人保护职责的扎实举措,是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案件”的有力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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