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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林木砍伐证 砍伐过界获刑

来源: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12-19

  近日,经诏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男子许某因犯滥伐林木罪被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赔偿生态环境损害损失和费用共计4.5万余元。

  2023年6月10日-7月10日,许某为在抛荒多年的果园种植桉树,雇佣他人砍伐果树。由于抛荒多年,他的果园与其他村民的杂地并没有清晰的界限标志,导致砍伐过界。利益受侵害的村民立即报警。随后,林业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许某没有办理林木砍伐证。

  之后,许某诚恳地向受损村民上门赔礼道歉,最后赔偿了相关村民3.8万元的林木损失。

  林业局执法人员查实许某无证砍伐的情况后,依法向诏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移送该线索。2023年12月13日,许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黄锦彬 陈炜程)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gedidongtai_1216/50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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