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成色更足、底色更亮。全市两会即将召开之际,“怀化检察”官微特推出“两会看检察”专栏,全面展示一年来我们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工作成效。2024年怀化检察“答卷”请您审阅!
司法救助工作是一项“一头牵着民生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民生工程。怀化市检察机关依托职能,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救急解困作用,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刑事被害人实行“应救即救”“应救尽救”。2024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177件,救助210人,发放救助金为200.9万元,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让“检护民生”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
主动救助 持续完善司法救助机制
“我是一起刑事案件的受害者家属,衷心感谢检察院帮助申请司法救助金,使我的家庭摆脱困境。”今年8月下旬,武某珍来到怀化市检察院,向检察官送上锦旗,表达她发自心底的感激。
6月24日,新晃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排查中发现,因案去世的退役军人吴某郴的家庭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范围,该局依照与检察院建立的《关于加强涉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协作的机制》,向新晃检察院移送线索。
收到线索后,承办检察官深入相关乡镇、村委会开展实地走访调查。经调查核实,武某珍家庭困难,其丈夫吴某龙、儿子吴某郴均系退役军人。2020年,吴某龙治疗脑肿瘤花费近20万元,现仍有欠款,无能力偿还。第二年吴某龙突发脑溢血离世。武凤珍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需长期服药,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针对武某珍的实际情况,新晃检察院启动“绿色通道”,会同省、市检察院联合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及时将7万元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位,改善了武某珍家庭的生活处境。
大数据助力 探索精准帮扶新模式
“感谢你们在最困难的时候及时伸出援手,让我们一家看到了希望!”小萱(化名)拿到救助金后,专门给检察官打来电话,连连致谢。
2024年9月,溆浦县检察院通过对大数据模型监督平台的常规数据排查发现了小萱司法救助的案件线索,随即展开初步调查。
考虑到原案涉及未成年人隐私,该院干警主动来到溆浦县某镇小萱的家中,实地了解小萱的家庭情况、倾听其监护人的诉求。经了解,小萱小时候其父母就已离异,父亲在外打工多年未归家也未曾给家中寄钱,小萱现在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其奶奶眼盲,爷爷是需要坐轮椅的残疾人,没有劳动能力,一家人生活及学费的开销负担极大。
小萱的司法救助案件是该院通过调取残联、妇联、民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相关数据,与检察机关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起救助等数据进行碰撞比对后进行救助,使其摆脱生活困境的生动案例。
今年,怀化市检察机关应用最高检司法救助大数据模型,从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教育部门等单位收集到特殊困难群体的信息600余条,经过与检察机关所办理的刑事案件被害人信息进行比对,共筛选出救助案件线索11条,成案7件,发放司法救助金额12万元。
怀化市检察机关持续开展“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等专项活动,以司法救助加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今年,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特殊群体司法救助案件75件,救助86人,发放救助金94.3万元。
“为让有需求的涉案困难群众得到及时、精准救助,我们构建‘申请人主动申请+检察机关主动救助’工作模式,通过‘主动发现线索、主动告知申请、主动调查核实’的办案模式,把服务做在‘群众开口’之前,提高了司法救助民生服务能级,提升了群众满意度。”怀化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王芳说。
一案多策 奏响司法救助“大合唱”
“郑阿姨,谢谢你们的关心,我现在已经完全康复了。”6月13日,辰溪县检察院检察官郑芬突然收到了小洁(化名)发来的好消息。她告诉郑芬,自己前两天到医院做了复查,医生说她已经康复了,可以跟同学们一起去实习了。
小洁是一个不幸的女孩。小时候父母离异,她一直随奶奶和父亲生活。父亲经常在外打工,在她初中的时候,奶奶也去世了,小洁只能独自生活,长期遭人侵害却不敢告诉家人。直到2023年3月,小洁听了检察官的法治宣讲课后,当再次遇到侵害时,她勇敢地选择了报警。
“长期的侵害让她的身心遭受极大伤害,心理出现了严重问题。”郑芬说,如果不及时接受心理治疗,可能会影响小洁一生。
了解到小洁的情况后,辰溪县检察院报请怀化市检察院委托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对她进行心理评估及干预,评估结果为中度抑郁和焦虑。市、县两级检察院第一时间向省检察院申请了联合司法救助和“心理康复救助”,省检察院向医疗机构拨付“心理康复救助”资金三万余元对小洁进行心理康复治疗。
同时,针对其家庭生活困难问题,三级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并由县妇联将小洁一家列入“微心愿”救助计划,定期进行帮扶慰问并发放救助金;县教育局将小洁的家庭纳入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费补助范围,形成了跨部门、跨层级的保障合力。经过一年多的治疗,小洁慢慢走出阴霾,回归正常生活。
据悉,在司法救助工作中,怀化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多向发力,主动加强与乡村振兴局、民政、妇联、卫健等部门协作,建立线索移送、情况通报、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实施多元化救助,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辰溪办理的朱某娟、李某姜司法救助案被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刊发为典型案例,新晃办理的吴某福等3人国家司法救助案被评为湖南省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
怀化市检察机关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理念,以检察履职的“我管”激发社会“都管”的乘数效应,将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独角戏”变成多方参与的“大合唱”,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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