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夜间,一男子乘坐出租车,用水果刀威胁出租车司机,抢劫了115元现金。出租车司机报警后,兴城市公安机关立即侦查,仅用两个小时便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最终,犯罪嫌疑人在一家网吧被警方抓获。
办案人:李天宇
职务:兴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抢劫罪是行为犯罪,不单独以抢劫结果定罪。在我们办理于某持刀抢劫出租车司机案件时,虽然于某只抢劫到115元钱,但其行为对社会影响较大,因此,我们对此案高度重视。
10月23日8时10分,我大队接到红崖子镇派出所转警,称出租车司机王某在前夜遭遇了持刀抢劫。
据了解,10月22日21时许,王某在兴城某医院附近拉载了一名年轻男乘客,目的地为碱厂乡。当出租车行驶至红崖子镇拣金村路段时,乘车男子提出需要下车方便一下,王某便靠边停车。当男子重新上车后,从副驾驶改坐到后排座位。当车辆继续行驶不久后,王某突然感到右侧肋骨处被一把刀抵住,乘车男子称“借点钱花”。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威胁,王某内心非常惊恐。他询问男子需要多少钱,并请求对方不要伤害自己。乘车男子表示只需要200元,王某想通过转账支付给男子,但男子只要现金。最终,王某翻遍了身上的口袋,只找出了115元现金。男子拿到钱后,要求王某将手机关机,并拉着他原路返回。在出租车行驶至羊安乡刘八斗村附近时,男子下了车,消失在了夜色中。
接到转警并全面掌握案件的详细经过后,我大队民辅警立即展开侦查工作。我们从掌握的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入手,通过大量工作,仅用2个小时便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和行程轨迹,确定了犯罪嫌疑人为于某。经排查,我们发现于某最后在兴城火车站附近出现,随即部署抓捕工作。当天10时许,我们在火车站附近的一家网吧内将正在上网的嫌疑人于某抓获。
经讯问,于某,27岁,无业,兴城市碱厂乡人,其因欠下债务,便萌生了抢劫的念头。案发当天早晨,他打车来到兴城市内,并在市区内徘徊了很长时间。当晚实施抢劫后,他并未直接回家,而是选择在火车站附近逗留了一夜。其抢劫用的刀是家中的水果刀。目前,于某因涉嫌抢劫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虽然抢劫金额不大,但抢劫行为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造成了严重威胁,我们公安机关将一如既往地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遇到类似情况要保持冷静,避免受到伤害,并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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