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调兵山市晓明镇大孤榆树村村民陈某五的父母育有子女8人,他排行老五,其中大姐、大哥、二哥已去世。最令陈某五发愁的是,他认为自己年纪大了(60周岁),父母去世(父亲1996年去世、母亲1999年去世)后,由于生前未立遗嘱,留有的一处房产的分配问题引发了家庭内部矛盾纠纷,20多年来一直无法调和。无奈,陈某五来到调兵山市人民法院寻求帮助,看钟兴如何解案。
办案人:钟兴
职务:调兵山市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负责人
立案后,作为承办法官,我第一时间与陈某五进行了沟通,了解到该房产的实际继承权人多达10余人,其中部分继承权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去世,其配偶及子女在案件中主张其对案涉财产具有继承权,家庭内部纠纷已久,解决迫在眉睫。
“我大姐、大哥、二哥都不在世了,剩下的我们姐弟5个人,还有我大姐夫、大嫂、‘二嫂’(二哥在世时,两人已离婚),我大姐家的4个孩子、我大哥家的在世两个孩子和我大哥家的女婿(女儿已去世)、我二哥家两个孩子,还有我大哥的孙女,这些人中都哪些人有继承权,各占多少?”陈某五向我急切咨询,他告诉我算他自己一共有18个人,大家都认为自己有继承权,请我为大家做主。
此案继承人众多且身份关系复杂,涉及利益诉求分歧的人较多,每个人的想法不一。部分继承人之间达不成一致意见已久。
我准确梳理法律关系和身份关系,对涉及的继承法律关系进行处理,明确各方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为后续的调解工作奠定基础。
“你二哥在世时,已与你‘二嫂’离婚,因此你‘二嫂’没有继承权利。”
我边梳理当事人关系边向当事人“二嫂”释明,“二嫂”信服后,陈某五对其撤诉。
“剩余的17位亲戚按照法定继承享有相应的继承权益。比如你大哥的继承人,就对应在你大哥在世时应当继承的权益范围内享有继承权益。以此类推,你大姐、二哥的继承人也一样。”
“现在大家也对于你一直在案涉老房子住,并且对父母生前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表示认可,相信亲戚们也会理解。”
我对16名被告以家庭为单位分别做了调解工作,起初大家有的认为应当均分,有的认为应当照顾去世的继承人家属。通过我耐心释明法律关系和画分配权益图,涉案当事人很形象地明白了本案的继承法律关系,纷纷向我点赞。大家都表示老五这些年不容易,毕竟亲情是血液里流淌的抹不去的关系,自愿放弃了继续权,房产归陈某五一人继承。
最后,17位继承人心悦诚服地签署了调解协议,本案顺利调解,守住了一大家子的亲情,化解了多年的纠纷。
“太感谢你了,大家对调解结果都满意,我忙完这几天就去办理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大家都支持。”
近日,我又来到陈某五家中,对案件进行了回访,陈某五拉着我的手不停地表示感谢。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中农时代-民生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中农时代-民生调研网 msdy.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