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21名承租户既不续缴租金也不提出退租,双方僵持数日,村委会决定起诉。近日,盘山县人民法院高升人民法庭庭长王英男经过一番开解,仅用一下午的时间,使21户村民心悦诚服,随后补齐231570元土地承包费。
调解人:盘山县人民法院高升人民法庭庭长王英男
案情
日前,某村村民委员会负责人急匆匆地来到法庭,要求一次性立案21起村民欠缴土地承包费案件。
高升人民法庭庭长王英男热情地接待了负责人并问明了其来意。原来,这21户村民均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为期五年的时间里承租使用土地,期满续租则提前缴纳承包费,不续租则恢复原有地貌交还土地。“可现在他们既不续缴租金也不提出退租,我们只能起诉了。”
调解
找到问题症结
村民打消顾虑
这么多人那么多钱,究竟是怎么产生的纠纷?农民怎么会轻易砸了自己的“饭碗”?带着疑问,法庭在立案前进行了实地走访,并将这21户村民集中到某村法官工作站。
经了解得知,这些村民租用土地建大棚种植蔬菜水果,经济效益都很可观,都不会退租拆毁大棚,拒绝续缴土地租金的原因是村委会不同额度欠付他们村内劳务费。
“咱们曾多次要求村委会支付,但一直都未得到解决,就想着借此次续费冲抵陈欠多年的劳务费。”村民代表说道。
找到了问题的症结,王英男耐心地讲解起来,“这是两个不同法律关系,两类不同性质的费用不可相融冲抵。”“如果你们拒不缴费将违约并承担法律责任,你们可以利用法律武器针对村委会拖欠劳务费主张权利。”针对大家聚众不理智处理问题,王英男给予了正确的引导。
“哎,法官这么一讲,咱就懂了,两件事儿不能混为一谈。”“对,咱各论各的。”经过一番开解,21户村民心悦诚服,都表示会主动续缴土地租金。次日,某村村委会打来电话告诉法官,21户承租户的土地承包费已全额收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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