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17时44分,繁峙国道108线。赵某驾驶号牌为晋F2310*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因涉嫌伪造变造驾驶证接受交警检查。通过核查后,交警发现其提供的驾驶证信息不符。其备案的机动车驾驶证类型为B2,但出示的证件准驾资格为A2。
驾驶人称,真实的B2机动车驾驶证没有资格开重型半挂牵引车,不经意看到路边有做假证的小广告,于是便购买了一本伪造的A2机动车驾驶证,本想在遇到执勤交警检查时蒙混过关,没想到被执勤交警一眼识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繁峙公安交警依法对赵某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6000元、记21分和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山西公安交警提示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需要驾驶人有正规的驾驶技术和资质,而准驾不符的驾驶人并不符合要求。使用假证的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往往无视交通法规、肆意妄为,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秩序,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安全隐患。开车莫抱侥幸心理,遵法守规走的才是最便捷、安全的道路。
来源:山西交警权威发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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