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是非常危险的行为,不仅会危及自己的生命安全,还会对其他人的生命造成威胁。酒后勿驾车,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是每个人的责任。5月30日,拉萨交警又查处了1起涉嫌酒驾的违法行为,曝光如下:
林廓西路拉萨中学对面
杨某
川G1****
『案情简述』2023年5月30日4时55分许,杨某驾驶川G1****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林廓西路拉萨中学对面时,被执勤民警查获。随即,民警对当事人杨某进行了吹气式酒精检测测试。第一次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1mg/100ml;第二次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9mg/100ml,确定杨某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交警提示』请广大驾驶人朋友自觉杜绝交通违法行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中农时代-民生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中农时代-民生调研网 msdy.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