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春的石渠县仍有寒意。4月7日凌晨5点,天还未亮,石渠县法院干警整装待发,等待他们的是一场“硬仗”。
因牦牛之争,石渠县虾扎镇塔须村的泽某、桑某祖孙俩积怨已久,其间历经多种调解方式未果,最终诉至石渠县法院。法院判决后,牦牛分割仍不顺利。桑某认为应该给奶奶少分一些,把多数财产握在自己手里。为了化解纠纷,石渠县法院决定再到当事人所在地,以生效判决书为依据,对涉案财产进行分割。
经过8个小时的调解,法院干警终于化解了这起家庭矛盾纠纷。泽某、桑某祖孙俩相互拥抱,山坡那头阳光正好。
出其不意的到访
晨光熹微,驾车沿着蜿蜒崎岖的山路行驶2个小时后,石渠县法院干警们终于抵达了当地牧民的冬季牧场。面对法官的意外到访,原告桑某情绪激动。
“我们没有告诉原告桑某我们会下去,因为我们害怕她会转移这些牦牛。”该案承办法官登珍翁姆告诉记者,石渠县地域比较辽阔,而且人烟稀少,牦牛放出去或者放到哪个亲戚家后特别难找。当地牧民们会在凌晨四五点就把牦牛放出去,比如,放到山上去吃草。如果扑了空,就要一直等到晚上牦牛回来,然而天黑了以后就更加不好分割了。
这起分家析产案的原告桑某与被告泽某是祖孙关系。桑某的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桑某一直是由奶奶泽某抚养。后来,桑某结婚了,想跟奶奶泽某分家,但由于在分配财产方面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本应和谐友爱的一家人之间产生了较深的矛盾和纠纷。桑某和丈夫认为应该给奶奶泽某少分一点,想把多数的财产握在自己手里。
“这个案件的矛盾也比较久了,是从前年开始的。”登珍翁姆说,一开始,经过当事人身边亲朋好友们的调解,分割了一些财产。但后来双方当事人都不认可调解的结果,于是又在他们所在乡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了调解。最后,由于桑某仍然不认可最终的调解方案,这个案件到了法院。
情理交融的分割
该案的主要争议在于牦牛的分割。因牦牛品种、年龄、用途不尽相同,仅从数量一分为二显然不合实际。登珍翁姆说,特别这个案件中的家庭成员比较多,桑某自己还有3个孩子,总的来说就是家里9人要分割牦牛。
为使分割意见被当事人双方都认可,石渠县法院邀请了当地党政主要负责人、派出所民警、村支部书记全程参与协助,最终确定了通过查看牙口的方式区分牦牛的年龄,并结合实际用途和价值提出分割意见。
分割过程中,所有的耗牛混在一起散着分割。遇到比较强壮和比较瘦弱的牛分不均的情况时,法官就采取传统的抓阄方法。“这样将各种分配方式结合在一起,是为了争取照顾到各方的利益。”登珍翁姆说,当地可能跟其他地方不太一样,牧民们分家时的财产主要就是牦牛,比如这次的涉案牦牛价值高达百万元。
在判决书生效期间,原有的81头牦牛又新产了小牛,这也为财产分割增加了难度。法院在办理该案时,考虑到原告由被告抚养长大,且老人家已近90岁,所以在判决中适当向老人进行了倾斜。“之后,我们也给孙女做过家庭教育方面的这些工作,弘扬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登珍翁姆说。
历经8小时,石渠县法院终于圆满完成该起分家析产案件的财产分割。双方对最后的分割结果都表示满意。直到牦牛分割完了以后,桑某的情绪就平复了。最终,当事人向法官献上了洁白的哈达,表示感谢。
谈及此案,登珍翁姆感触颇深。她说,以前当地分家析产案件比较少,但现在诉到法院关于抚养费的案件、分家析产的案件数量越来越多,“我感觉从这方面显示了牧区群众对法院的信任,以及大家法律意识的提升,证明群众对法律已经有了更深刻的认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要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实习生 徐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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