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及“双减”政策影响,学科培训陷入“寒冬”,许多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关门停业甚至倒闭跑路,导致部分预缴了培训费的家长退费无门,四处投诉。此类纠纷该如何处理,家长们该如何维权?近日,雅安市雨城区法院审结了一批因培训机构倒闭而引发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
雅安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对在校学生进行英语等学科的专业培训,已在雅安市雨城区从事教育培训多年,在当地小有名气。刘某系雅安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成都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成都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公司运营模式为家长先预缴培训费,再由培训机构安排课程。家长预缴的培训费由雅安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出具收款收据,多数款项则直接转入了成都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双减”政策实施后,在许多学员尚有培训课时未完成的情况下,雅安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关门停业,双方的培训服务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家长门要求雅安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返还剩余预缴的培训费未果,遂将雅安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成都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及刘某作为被告起诉至雨城区法院。审理过程中,成都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同意与雅安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共同承担付款责任。
雨城区法院审理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的培训合同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应作为处理纠纷的依据。家长为孩子缴纳了培训费,雅安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应按约提供培训服务。雅安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关门停业,无法按约提供培训服务,属于违约,且该行为已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双方的培训合同事实上已经解除,故对家长要求雅安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支付剩余培训费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成都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自愿与雅安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共同承担付款责任,不违反法律规定,雨城区法院依法予以准许。
关于刘某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家长所举证据不足以证明刘某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的行为,故对主张刘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请,依法不予支持。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杨棕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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