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民政厅对10个全区性社会组织依法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并依法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据了解,接受年度检查是社会组织法定义务,关系到社会组织社会信用、税收优惠、等级评估、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重大权益。此次被撤销登记的10个社会组织因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已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自治区民政厅结合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不按规定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清理查处,坚决做到“清除一批”、“整改一批”、“激活一批”,推动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和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
10家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
1.广西交通管理学会
2.广西坭兴陶文化促进会
3.广西瑶族文化保护和发展促进会
4.广西收藏文化交流促进会
5.广西科技影视艺术研究会
6.广西电动自行车商会
7.广西交通职工技术协会
8.广西庐江文化投资促进会
9.广西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
10.广西羽禾羽毛球体育运动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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