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正式施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龙井市民政局近日联合检察院、司法局、团市委、延辉青少年文化院等五家单位共同举办了这次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板、讲解案例等方式,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点,旨在倡导全社会动员起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共同营造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近年来,龙井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社工组织签订服务的形式,对需要关爱保护儿童进行分类评估,并根据评估内容对每名儿童开展精准帮扶,对生活起居、学习、心理辅导等方面进行定期探访及疏导。今年,市民政局联合教育、检察、司法、团市委、妇联等有关部门还组织动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及社工志愿者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地毯式”排查,共入户50余次,在排查过程中救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名,无户籍3名,其中2名儿童被安置在了市儿童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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