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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民政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的通知 以民生改善的实际成效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作者:佚名时间:2021-03-2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推动全省民政系统党史学习教育走实走深,辽宁省民政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的通知》,对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全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民政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发扬民政系统优良传统和作风,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推动各项民政政策落实和完善。结合民政职责,从最困难群体入手,从最具体工作抓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知》明确了14项具体实践活动:一是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二是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三是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四是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五是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行动。六是开展“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行动。七是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八是开展“五社联动、情暖基层”行动。九是开展“简化社会组织登记程序”活动。十是开展“优化社会救助申请确认程序”活动。十一是开展“清理规范城乡社区挂牌工作”活动。十二是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活动。十三是开展“国内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活动。十四是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竞赛”活动。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把完成好上述14项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实践活动落实落地。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全面查找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着力破除制约本地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障碍,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根据辽宁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原文链接:http://www.mca.gov.cn/article/xw/dfdt/202103/202103000327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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