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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五法”宣传让“未保法”入脑入心

来源:浙江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1-05-27

  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关爱,为广大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缙云县“五法”宣传让“未保法”入脑入心。

  一是合力“联”法。印发《缙云县未成年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和任务分工的通知》,建立了政府主要领导负责、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统筹推动开展工作,设立了缙云县未成年人指导中心,承担该县未成年人业务指导和关爱保护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未成年关爱保护。

  二是热线“明”法。开通“12349”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热线。儿童救助保护热线受理内容包括:儿童救助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线索;儿童心理问题疏导、情绪抚慰等服务;帮扶转介服务;儿童生活困难求助受理;其他涉及民政部门职责的儿童救助保护情形,打造“一站式”未成年保护服务综合平台,用于解决儿童帮扶诉求发现难、报告难、干预难、联动难、监督难问题。

  三是校园“宣”法。检察院以偏远山区学校、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为重点开展“未保法”宣传活动。宣讲团走进偏远山区学校如大洋学校、三溪小学、石笕小学等地,结合实际案例,集中推出了以预防性侵害为主题的微课堂。法律援助中心24小时畅通公共法律服务电话,不断延伸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县法院挂牌设立“缙云县中小学法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法治文化长廊,围绕“三结合”方式,面向全县中小学生开展“请进去”“云教育”“互联动”等多种形式、常态化的法治宣传教育。到目前止,全县共举办“未保法”学习讲座12场,印制发放“未保法”宣传单、宣传折页5000多份,编印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政策》合订本1000余份分发到各镇村、各学校。

  四是创新“演”法。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电影下乡形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在送电影下乡过程中,通过字幕的形式,滚动播放《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标语,将《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工作寓教于乐,在潜移默化中提升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认识。截至目前,缙云县民政局已在18个乡镇(街道)播放电影达30余场次,观众人数超过2000人。在县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集中宣传活动,共制作宣传路牌25块、广告牌15块。五是部门“护”法。县妇联组织教师志愿者、儿童主任、巾帼志愿者与留守儿童结对,定期开展系列活动,为偏远山区乡村学校捐赠图书价值共计 10.5 万元,设立“留守儿童爱心图书角”18 个;团县委依托“亲青帮”平台,积极发挥心理咨询师、律师、社会工作师开展网络亲子教育,引导家长通过移动终端随时随地学习亲子教育知识和技能;“爱在蒲公英”志愿者联合会与坑沿小学结对,定期到坑沿小学为留守儿童和农民工子女提供志愿服务,用一点一滴的爱,聚沙成塔,为留守儿童撑起一片爱的天空。

  该县民政局还同各乡镇(街道)一道,做好困难群众探访制度,以特困、低保、低边家庭为基础,依托“收入-支出”救助评估模式,强化主动发现机制,落实“政策主动找人”,精准识别困难群众,主动匹配政策、链接资源,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及时给予救助,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5月份以来,为41名处在困难家庭的未成年人办理孤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


原文链接:http://mzt.zj.gov.cn/art/2021/5/26/art_1632804_589253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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