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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顺生到南昌调研督导鄱阳湖湿地保护公益诉讼专案工作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12-26

  12月24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到南昌市调研督导鄱阳湖湿地保护公益诉讼专案工作。

  

  丁顺生到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地查看了固体废物整治现场、丰水期临时固废存放点、南矶乡在建的污水处理终端、越野车碾压鄱阳湖湿地的进出通道等办案点位,对南昌市检察机关办理鄱阳湖湿地保护专案成效给予肯定,强调:

  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办理鄱阳湖湿地保护专案的责任感。鄱阳湖是中国第一大淡水湖,是江西乃至长江流域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调节长江水位、涵养水源、改善气候、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维持区域生态平衡起着重要作用,是保障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支撑。办理鄱阳湖湿地保护公益诉讼专案,体现了检察机关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政治担当,是“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的重要抓手,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确保办案取得实效。

  要坚持问题导向,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鄱阳湖湿地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涉及范围广、受损情形复杂、监管主体多,属于区域性、系统性问题。检察机关要坚持法律监督定位,找准问题症结,认真开展调查,综合运用行政和民事公益诉讼监督方式,最大限度地推动公益损害问题解决,必要时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努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要完善并落实公益诉讼工作制度,形成治理合力。针对大江大湖治理问题,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推动重要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发挥好一体化办案机制作用,推动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统一采取行动和措施,助推公共利益一体保护。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多部门、跨区域协作的共治共管机制,注重抓前端、治未病,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凝聚鄱阳湖湿地保护合力。

  南昌市检察院检察长刘鸿斌参加调研。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1225/2024122561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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