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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钱后不发货,这名“古钱币”卖家因诈骗罪获刑

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12-26

  红网时刻新闻12月20日讯(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黄超 王闻达)直播鉴宝博主的爆火,掀起了一股“收藏热”,但要小心诈骗分子也来“蹭热度”。近日,宁乡法院审理宣判一起利用虚拟古钱币进行诈骗的案件。

  姜某平日里爱好收藏,又从事古玩生意,有事没事就爱去网上浏览搜索古玩信息,添加古钱币“藏家”为好友,希望能够购买到心仪的宝贝。

  2023年,姜某在网络上认识到同样从事古玩生意的“行家”刘某,两人通过微信进行古钱币交易,一来二去便成为了熟人。

  2023年9月,刘某通过微信联系姜某,将几张古钱币照片发送给姜某,姜某看见照片中的古钱币品相不错,马上有了兴趣。因为之前曾成功交易,一番询价后,放松警惕的姜某当即将钱款通过微信转账给刘某,要求刘某为其“留货”。

  几天后,刘某又给姜某发来几张古钱币照片,姜某一看品相,再凭借过往经验,心想没问题,便再次微信转账给刘某,将宝贝拿下。

  然而,这次姜某付款后,却迟迟没有等到自己心心念念的宝贝,询问刘某时,刘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发货,姜某最后一次联系刘某时,发现自己的微信已被刘某拉黑。

  经法院查明,刘某发送给姜某的古钱币图片是从他人朋友圈转发,刘某先后四次通过该方式骗取姜某钱款共计13038元。

  2024年4月,刘某被抓获到案。案发后,刘某的家属退赔给被害人姜某13038元。

  宁乡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其犯罪事实、坦白等量刑情节等,最终被告人刘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目前,该案已生效。

  法官提醒,广大收藏爱好者要提高警惕,在购买高价的古玩收藏时,保持清醒头脑,谨慎购买。购买时也务必选择正规、合法、有资质的机构与平台,增加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信他人的“专业话术”和虚假承诺,不要抱着“一夜暴富”的想法。如果需要提前付钱,一定要格外谨慎,避免成为古董收藏诈骗的受害者。同时,如果发现任何可疑情况或遭遇诈骗行为,请立即选择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nograb/646856/64/145617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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