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首页 > 防灾救灾

法度之下有温度!当事人:这个结果是我没想到的

来源:中国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12-26

  浙江龙港,一座承载着中国行政改革与法治进步记忆的城市。从1988年我国“行政诉讼”第一案在此揭幕,到2019年成为全国首个“镇改市”,龙港始终在改革与法治的道路上坚定前行。

  随着改革向深水区迈进,龙港行政争议案件数量显著增加,龙港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政府开始试行“行政异议制度”。近年来,龙港不断探索该制度,在复议、诉讼之前开辟了“第三条车道”,为行政机关自纠违法不当行为提供了更为规范化、机制化渠道。

  

  “对簿公堂”变“握手言和”

  近日,孙先生拿着一纸违法停车告知单来到龙港市公安局法制监督大队。孙先生因机动车违规停放被罚款,他对此表示不服并提出了行政异议。

  公安机关立刻启动行政争议化解机制,经过详细核实和审查,发现孙先生的交通违法事实清楚,处罚决定合法。

  “不仅要解开‘法结’,更要解开群众的心结。”经办警官对孙先生进行普法解释后,并将其增设停车泊位的意见和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

  龙港积极探索柔性化、协商式的行政争议化解路径,由当事人和原机关自行磋商、达成和解,许多争议得以在源头得到实质性化解。对于部分化解难度较大的案件,龙港还借助“综治大调解”工作机制,强化第三方“和事佬”的作用,共同化解纠纷。自实施行政异议制度以来,行政相对人表示满意和认可的比例高达99%。

  

  “容错”与“纠正”并肩而行

  纠错职能,是行政异议制度举足轻重的一环。

  杨先生因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被当场查获。次日,杨先生以处罚决定的处罚主体不适格,违反程序规定为由,提出行政异议。龙港市公安局立即启动化解机制,经过调查核实后,对杨先生进行了沟通和解释,并宣传了交通安全意识。杨先生对此表示满意和认可。

  为鼓励行政机关自查自纠,行政异议制度建立了“容错免责机制”。明确原机关在异议审查阶段,及时发现、纠正错误行政行为的,在法治龙港考核中减免扣分;反之,未经异议程序,案件进入复议、诉讼并败诉的,给予加倍扣分。同时,建立“主动报备机制”,明确“尽职免责”,对于行政机关主动担责、及时纠错,且原行政行为没有对行政相对人造成实际损害,或已对损害进行补偿、赔偿的,可不予追责。

  龙港不断探索前移救济节点,特别是对部分未规定陈述申辩权的行政程序,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之前,可以赋予相对人提出行政异议的权利,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于“未发之时”。

  有法度更有温度

  “我已经认识到我的错误,但没想到,还可以通过行政异议减轻处罚!”来自龙港的药店老板老陈感慨道。

  原来,老陈经营一家药店,因销售非法渠道购进的药品被市市监局处罚,并告知其具有提出行政异议的权利。

  事后,老陈向市市监局提出行政异议,以小本诚信经营、首次疏忽犯错、经营困难及家庭负担较重为由,请求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市市监局经过异议审查和法定程序审批后,综合考量了老陈的实际情况,决定对其减轻处罚。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行政相对人自愿放弃陈述申辩,但事后“后悔”的情形相当常见,而行政异议制度为错过陈述申辩的当事人提供了“后悔药”的机会。如果相对人提出异议请求,针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开展深入的调查和磋商。在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让非诉讼纠纷解决更为高效、便捷,更有温度。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47/2024-12/25/content_1276105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调研网 msdy.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19690号-31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