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有工地施工
他借着“近水楼台”暗生歪念
竟干起了“蚂蚁搬家”式盗窃
先后在工地“搬”走
钢筋预制件数百件
结果
把自己“搬”进了牢房
案情回顾
10月8日,长治市公安局潞城分局辛安泉派出所接到潞城区一号公路项目部工作人员报警,称工地上存放的钢筋预制件时常被盗。
工地盗窃案件发生不仅造成相关建筑单位财产损失,同时可能影响施工进展,严重影响营商环境,所造成的间接损失不可估量。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展开调查。
根据现场勘验结果和走访调查情况,民警分析能够多次、少量进行盗窃,说明嫌疑人对项目工地比较熟悉,距工地路途不远,且有存放盗窃赃物的条件。在排除内部人员作案的可能性后,民警初步判断窃贼应居住在工地附近。随即,民警加大了对工地周边的走访排查,同时持续在现场进行蹲守。12月11日,终于将正在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文当场抓获,并在其居住的出租屋院内查获涉案钢筋预制件数百件。
经查,犯罪嫌疑人吴某文系外来务工人员,在辖区一农业种植园看守园地。一号项目开工以来,吴某文从山上回租住地路过工地时,发现工地时常存在无人值守的情况,遂利用夜间工地管理松懈的漏洞,趁机盗窃钢筋加工预制件。今年以来,趁工地无人看守间隙,吴某文用推车及麻袋,实施“蚂蚁搬家”式盗窃数十次,共盗窃预制钢筋件五百余件,固定锚杆三十根,价值数千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普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发布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民警提示
生活中,很多人心存侥幸,认为“小摸小偷”不算事、不构罪,殊不知,“小偷小摸”也属违法,勿因恶小而为之,切莫因一时贪念,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给人生留下污点。
建筑工地管理单位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工地内部的围蔽管理,妥善保管设施设备和建材。
来源:平安长治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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