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下午,省司法厅机关法治学堂举行集体学习。在家厅领导,厅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学习。
厅合法性审查处处长李引发结合自身学习体会,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动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题,就《江西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解读进行授课,从行政合法性审查概述、《规定》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审查发现的主要问题、相关建议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讲解。 合法性审查作为预防性法律制度,是行政机关对拟作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协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文件规定而开展的前置审查活动,对于维护法治统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决策质量、保障公民权益以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重要保障。大家一致表示,要根据新形势、新时代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新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凝聚法治建设思想共识,全维度、全链条、全要素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提质增效,全力护航我省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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