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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解纷驿站”里 法官专断“家务事” ——义县法院打造家事审判专业化法庭促和谐

来源: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12-10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义县人民法院将城关人民法庭设为家事审判专业化法庭,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成为专门化解婚姻家事纠纷的“解纷驿站”。

  今年以来,城关法庭共受理各类家事纠纷案件172件,审结156件,结案率达90.7%。

  温情调解破除情感壁垒

  “法官,我要离婚。”今年6月的一天,徐女士来到义县法院城关法庭,情绪激动、泪眼婆娑。

  法官在了解情况后得知,徐女士与丈夫侯某于201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个女儿。由于双方经常因生活琐事争吵,故徐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你们可以发泄生活不满,吐露心中不快,但同时也要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考虑问题。”在城关法庭调解室,承办法官语气温和,让双方的情绪逐渐稳定。

  在反复的沟通中,法官察觉到双方之间并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法官就以维系亲情为切入点,劝导原、被告双方反思自己的行为,敞开心扉。最终,徐女士撤诉,双方和好如初。

  针对离婚案件,城关法庭坚持把调解工作放在庭前,有针对性做好心理辅导、情感抚慰工作,避免家庭成员“对簿公堂”。同时,对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重点回访夫妻感情修复情况,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对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案件,重点跟踪未成年子女生活、学习情况,积极预防引发抚养、探望纠纷以及青少年犯罪等次生问题。

  化解心结修复受损亲情

  “感谢法官的费心调解,谢谢您帮助我们解决了难题,还让我们一家人重归于好。我父亲一定非常欣慰!”日前,一起继承纠纷的当事人感叹道。

  本案中,蔡某系吉某继母,蔡某与吉某父亲吉某某婚后未生育子女。后吉某某因工伤身故,蔡某与继女吉某因赔偿金分配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遂起诉至法院。

  原来,蔡某因年事已高,无劳动能力,担心继女吉某不履行赡养义务,因此在遗产分配时希望予以适当照顾。找到纠纷症结后,法官从遗产继承的法律条款、家庭情感、社会道德等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最终,一家人握手言和。

  家事案件通常隐藏着错综复杂的家庭关系和难以愈合的精神创伤。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城关法庭既做到抽丝剥茧的细致梳理,又注重加强与当事人的情感联结,在法律框架内找到触动当事人对于法理、情理的平衡点,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法理并行保障“老有所依”

  “法官,我要起诉。”年过八旬的刘阿姨眼含热泪来到城关法庭请求帮助。

  法官了解到,刘阿姨与5个女儿多次协商养老问题都未能达成协议。考虑到既要老人老有所依,又要尽可能修复血浓于水的亲情关系,承办法官决定以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

  “现在老人年迈,你们以收入低、没能力为由,不履行赡养义务,于情不合、于理不通、于法不符!”面对5个女儿各执一词,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制定出符合双方实际情况的调解方案和赡养协议。

  家事纠纷基于特定亲缘关系而产生,导致其具有较强的私密性和情感纠葛因素,矛盾大多积年累月错综复杂。审判此类案件,城关法庭坚持情、理、法多管齐下,牢牢抓住“爱”的主线,强化公序良俗意识,消弭出现的隔阂、修复破损的情感。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760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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