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安网讯(通讯员 储昌枝)近日,靖州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既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王某和被告张某各自经营一家超市和一家餐馆。长期以来,被告一直在原告超市购买植物油、香烟、酒水等商品,由于被告是老顾客,两人一直默认货款以“先赊账后结算”的方式支付,其间被告在原告超市多次赊购货物,货款共计9270元。原告拿着欠条多次找被告催要欠款,但被告置之不理,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法院。
案件虽小却关乎民生,看似简单的诉求,却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如何“办好”这类案件,也考验着法官的办案“智慧”。
再三考量后,法官杨晓毅还是打算采取柔性、高效的方式去化解矛盾,杨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被告,尝试“线上”做通被告的工作。
“你有什么困难和原因不能还款呢?”杨法官开门见山地询问道。
“法官,我并不是故意不还,这个餐馆是我和一个合伙人共同开的,但他不肯共同承担债务,加上餐馆也经营不善倒闭了,才一直拖欠。”被告坦言。
“欠条是你打的,货款拖欠这么久肯定是你的不对,就算暂时有困难,也应该如实向原告说明原因,不应该隐瞒或逃避!这样会破坏双方之间的信任,矛盾也会越来越深。再说了,诚信经营更是应该的……”杨法官在电话中说道。
电话里,杨法官从法理的角度,引用相应的法律法规,对被告进行释法说理、言明利弊,成功做通了被告工作。
被告同意履行了,这也算开了个好头。杨法官随即联系原告,在与原告电话沟通中得知,其身体不适,表达也不太流畅,难以到现场调解,为此,杨法官当即决定上门开展调解。
“他真的有困难,就该如实和我说,我也会理解,但是他不接我电话,不回信息,我实在气不过,只能去法院了。”原告知道真实情况后说道。
“你也别气愤了,合作这么久也是一种缘分,被告也意识到自己的不对了,不妨再给他一次机会,被告也愿意履行还款义务,也不用闹到法庭上了。”
调解过程中,杨法官直入主题,从情理角度向原告阐明双方多年合作的不易,劝导原告用沟通协调的方式解决问题。
经法官悉心疏导和耐心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得知被告表态后,念及合作情谊,体谅被告不易,让了部分款项,被告对欠款事实无异议,并在调解当日还清了欠款。至此,双方把话说开,打开心结,握手言和。
法官杨晓毅说:“一件件看似微不足道的‘小案’,却关系着民生、牵动民心。作为法官,在办理这些案件时,要站在双方角度分析问题,设身处地考虑当事人实际难题,运用好办案经验,把服判息诉、实质解纷的工作做实做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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