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当事人交出一份满意司法答卷
——记攀枝花市仁和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侯北川
“我是检察事业的一颗螺丝钉,不能因对法律的一知半解而耽误当事人的人生。无论身处何职,我都要守护好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都要实干奋进,都要向当事人交出一份满意的司法答卷。”攀枝花市仁和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侯北川不仅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
“四大检察”样样精通
侯北川从事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办案数量超过2000件。
在刑事检察领域,侯北川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司法理念,所办案件无瑕疵案件、不合格案件。在办理一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犯罪审查逮捕案件时,犯罪嫌疑人因法律知识欠缺而自认有罪,侯北川细致审查事实,翻遍危险化学品规定,敏锐发现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不批捕审查意见,依法保障无罪之人不被追究。在办理一起重大团伙盗窃犯罪案件时,针对案件中存在的证据薄弱问题,他通过提审嫌疑人30余次、奔波100余公里查看犯罪现场,提出侦查补证意见70余条,终使案件真相大白,所有被告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他拟制的《审查逮捕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被《检察日报》采用。
在民事检察领域,侯北川精准开展虚假诉讼监督,通过“执行利益探动机、裁判事实寻异常、用工背景揭真相、关键环节谋突破”的“四步调查法”查实虚假诉讼,并将虚假诉讼监督延伸至虚假仲裁、套取住房公积金等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办理虚假诉讼案件6件、虚假仲裁案件32件、套取住房公积金案件3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人,共挽回当事人、国家经济损失191万余元。他坚持检察监督与检察救济并重的工作理念,创新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办理的詹某等73人劳动争议民事检察和解案,针对采矿企业停产、采矿权被执行拍卖、无法通过奖补资金支付工人工资的问题,通过第三方债务加入,达成和解协议,帮助追索劳动报酬350余万元。他办理了企业欠薪等检察和解案件30余件,促成和解金额400余万元,排查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做到案结事了,攀枝花市仁和区检察院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和解五法”工作室示范建设单位,相关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和解工作专刊》采用。
在行政检察领域,侯北川精准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办理的行政非诉执行“二次申请”等检察监督案件,减少了行政执法成本,提高了司法执行效率,被省检察院《工作交流专刊》采用。办理的蒋某等4人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针对赔偿项目、范围存在一定欠缺的问题,通过行政检察监督重新核定赔偿数额,促成行政相对人依法获得赔偿32万余元,化解了长达5年的行政争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案例。
在公益诉讼检察领域,侯北川通过“检察公益诉讼+林业管理网格员”,构建检察监督和林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攀枝花市仁和区检察院与云南省华坪县等6家检察院会签攀西地区首例跨省《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构建生态环境检察保护屏障,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正义网采用。侯北川办理的“影子药师”公益诉讼案,通过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依法打击执业药师违法挂靠,解决药品经营“售药不懂药”问题,促成全市整改药品经营主体70余家,行政处罚80余人,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通过办理“11·17”水土保持行政公益诉讼案等重大、复杂公益诉讼案件,督促10余家企业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恢复森林植被400余亩,有效修复生态环境,守护了幸福、美丽、和谐攀枝花。
荣誉满身的检察精英
侯北川始终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先后获评四川省检察业务专家、四川省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四川省民事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成员、四川省民事检察人才库成员、攀枝花市检察机关案件评查专家、攀枝花市仁和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仁和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专家、仁和区党员教育培训师资等。他的检察理论和实务研究成果被省级机关评为获奖论文3次,被省检察院《工作交流专刊》《和解工作专刊》《执行监督专刊》,攀枝花市委《要情专刊》等采用10余篇,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集体三等功2次。
作为我省检察业务专家,侯北川更是千千万万战斗在办案一线的检察官的一员,他始终保持初心、奋勇向前,在新时代新征程中,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而不懈奋斗。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新时代检察官的责任与担当,看到了法律人对法治精神的坚守与追求。他的故事,是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有力见证。
仁和检察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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