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和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健全殡葬基本服务保障体系,自治区民政厅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如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538号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建议”字样。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处0991-8550489。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
自治区民政厅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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