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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加快推进儿童福利事业发展

来源:辽宁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4-11-09

  

  谢 琼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强调,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对做好民政工作提出了殷切期望和明确要求,为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儿童福利是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发展儿童福利事业,加强困境儿童权益保障,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对于推动人口均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儿童福利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政策内容更加精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以及《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和行业标准的出台,我国促进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发展儿童福利事业的制度基础进一步夯实。

    儿童福利保障范围不断拓展,服务内容更加精准。一方面,儿童福利服务对象从传统的孤儿、弃婴逐步拓展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实现了制度性突破;另一方面,儿童福利内容从传统的保生活、保安全逐步拓展到残疾康复、社会融入、精神素养培养、心理健康关爱、家庭监护指导等多个方面,实现了“物质+服务”双提升。近年来,民政部门尤其关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通过开展主题活动和示范培训等方式,全面提升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水平。同时,对困境儿童进行科学分类,提供精准保障,关注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家庭监护等问题,关注流动儿童的社会支持度及社会融入情况,在抓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的同时提供全方位服务。

    儿童福利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服务供给提质增效。国务院妇儿工委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成立,并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推动流动儿童在居住地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家庭教育指导、城市融入等关爱服务。在服务供给方面:一是配备了4.3万名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58.2万名村(社区)儿童主任,通过开展入户走访、信息核查、关爱服务等,筑牢了基层儿童工作的基础;建设了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为精准保障提供了数据支撑。二是实施了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通过试点打造集“养、治、康、教、社”专业服务于一体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深化机构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机构管理服务能力;加强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发挥了其在困境儿童兜底监护、人员培训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的作用,推动构建了权界清晰、运转高效、分工合理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制,扩展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社会服务功能。

  发展儿童福利事业意义深远

    从战略和全局高度认识儿童福利事业的重要性。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新时代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既体现着国家的发展和文明进步程度,也关乎我国人口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而深远。目前,我国已面临严峻的人口下行压力,高龄少子化的人口结构对我国人口健康持续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都产生了深刻影响。发展儿童福利事业,构建完善的儿童福利体系,不仅是保障儿童权益的基本措施,更对提升生育意愿具有积极影响,也有利于满足少子化现象下公众高质量育儿需求,是实现高素质儿童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题中之义。

    推动儿童福利的保障范围逐步从困境儿童向全体儿童拓展。实践表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儿童福利制度必然从救助型向普惠型发展、从款物援助向健全社会服务网络发展。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城乡居民对儿童福利服务的需求已呈普遍性、多样性和发展性特征。随着中国式现代化的推进,人民更加丰裕的物质生活基础不仅为建立健全儿童福利服务体系提供了条件,更对加快发展儿童福利服务、增进儿童福祉提出新的要求。

  完善儿童福利工作“四个体系”

    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推进儿童福利制度规范建设。政策法律是儿童福利事业有序发展的基本依据。一方面,要继续基于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和其他需要保障的儿童群体的特征,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已有政策体系;另一方面,要尽快推动出台儿童福利法,建立面向全体儿童、以促进儿童健康发展为目标的法制体系,通过顶层设计明确儿童福利工作的责任主体、服务对象、福利内容(津贴、服务、家庭支持、设施等)和促进措施等,明确儿童福利发展的“四梁八柱”,为儿童福利法制体系的健全提供法律依据,促进儿童福利事业发展。

    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加强儿童基本权益保障和关爱服务。在儿童福利服务体系中,经济福利是基础,服务福利是核心,许多儿童问题产生的原因是缺失了关键环节上的服务。因此,加强儿童基本权益保障的关键是完善包括生育服务、托育和养育服务、教育服务、医疗服务、心理关爱服务、保护服务等在内的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目前,虽然服务种类日益增加、内容日益精准,但还未形成衔接有序、密实有质的服务体系,需要尽快“培力增肌”。此外,还需加强服务队伍的建设,包括机构组织和专业人员等。这就需要加大力度发展儿童福利服务社会组织,有规划、成体系地培养儿童福利服务专门人才,如儿童社会工作者等。

    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监管体系。有效的监管可以预防机制失灵和不良行为的发生,将隐患消于未萌,将风险止于未发,从源头上为儿童健康成长提供保护。对儿童福利服务的监管可以分为机构内监管和机构外监管、线下监管和线上监管,以及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行业监督等。未来,对儿童福利服务监管的重点是机构外监管、网络监管、社会监督和行业监督,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管体系,保障儿童福利事业有序、可持续发展。

    完善社会参与体系,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新时代的儿童福利服务,不仅是政府、社会、家庭的共同责任,也是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应有之义。家庭是儿童的保护屏障,必须建立健全家庭社会支持体系。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引导和多种措施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如支持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儿童福利服务,鼓励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大众各尽所能,形成发展儿童福利事业的生动局面。社会组织可以发挥专长和优势为儿童提供健康成长所需的各种服务,也可以蓄力为儿童福利服务助力。媒体则可以着力普及相关政策法律和儿童健康成长知识,同时,凝聚各方力量,营造儿童友好的社会环境,共同推动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民生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信息来源:2024年11月05日 中国社会报

  


原文链接:https://mzt.ln.gov.cn/mzt/llyj/2024110519132124066/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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