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首页 > 法制在线

骑电动车被牛撞伤,谁来赔偿?

来源:新疆平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11-02

  

  新疆平安网讯 牛车相撞,牛主人称司机看到了牛却未尽躲避义务才导致撞上,而司机认为是牛主人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导致牛跑到路上撞到自己,牛主人应该赔偿吗?

  7月,王军(化名)骑电动车下班回家路上与杜强(化名)饲养的牛相撞受伤,被送往新源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由于伤势过重又送往伊宁市医院治疗,后经鉴定王军伤残等级构成10级伤残。因对赔偿金额未协商一致,8月28日,王军将杜强诉至新源县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合计145000元。

  法院根据事发路段可视影像资料显示查明,王军骑电动车经过时,杜强的牛在王军电动车的右前方,王军并未超速、逆行,且在行驶过程中主动选择避让杜强的牛,但由于牛处于无人看管状态,王军经过后,杜强的牛主动发力从右后方向王军顶撞,致使事故发生,因此杜强应对王军因牛撞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0月14日,法院依法判决杜强赔偿王军各项经济损失138000元,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害人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xjpeace.cn/content/2024-11/01/content_5453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中农时代-民生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调研网 msdy.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19690号-31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