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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多举措把好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关

来源: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9-28

  打通刑罚执行“最后一公里”

  ——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多举措把好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关

  □陈婷如

  为充分履行检察机关刑事执行监督职能、确保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严格依法规范进行,近年来,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突出监督重心前移,多措并举筑牢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关,着力打通刑罚执行“最后一公里”。

  上好“提前课”

  多角度强化检察监督

  为强化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台江区检察院加强信息互通共享,持续重点关注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诊断(检查)活动,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社区矫正执行机构实现可能暂予监外执行或已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信息互通共享,提前了解相关人员阶段性病情进展情况。每季度,该院还派员参加社区矫正管理局组织的病情诊断会,避免出现因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而没有被收监执行的情况发生,保障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严格依法规范进行。

  收到审判机关书面征求意见后,该院严格审核相关材料,认真审查程序时限,督促人民法院提升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时效;在作出《对法院暂予监外执行征求意见回复函》后,实时跟踪提醒督促审判机关及时作出决定并交付执行。3年来,该院针对暂予监外执行决定过程中时效不当问题发出书面检察文书6份,均获采纳。

  此外,该院还关注重点人员,对判实刑人员以台账、清单形式予以跟踪,对待交付人员信息进行分级分类整理;将判处实刑未交付且未征求暂予监外执行意见的人员列为高风险人员,予以重点监控并依法要求审判机关说明情况。对法院交付执行受阻的情况,该院积极协商上级部门、看守所召开多场专案专题联席会议,确保应收尽收、及时收监。

  下好“先手棋”

  多部门联动完善机制

  为切实拧紧暂予监外执行“监督阀”,台江区检察院完善机制,强化与多部门联动。

  该院与公安机关共同问诊对症下药,聚焦患有严重疾病罪犯收押难、容易陷入“判实未执”困境的情况,建立健全与公安机关、看守所的协作配合机制,常态化推进刑罚规范执行。通过定期召开例会,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自理受限等罪犯逐案分析,划分病情等级,分层分类制定收押方案,及时推进罪犯后续交付执行,对收押风险不大的对象及时依法收押。

  同时,针对台江地区近两年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数量增多的情况,该院与人民法院以座谈会、视频学习、专家授课等方式,共同学习新颁布的《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相关工作规范、细则、指引,就相关争议理解形成共识,明确抄送材料、征求意见、诊断鉴别等流程,确保沟通顺畅、配合紧密、监督有位。

  此外,该院还认真贯彻“应听证尽听证,以听证促公信”工作要求,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置于人民监督之下,进一步提升暂予监外执行透明度和公信力。3年来,该院在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听取听证员意见4条、提出监督意见4份,均获采纳。

  用好“组合拳”

  多方面提升监督实效

  为切实提升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实效,台江区检察院打出上下密切联动、强化调查核实、引入外脑支持的“组合拳”。

  面对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该院主动争取上级检察院的指导帮助,打破区域、层级限制。今年2月,在办理罪犯谢某收监执行审查案中,该院发现谢某在法院作出收监决定后将近两年仍未被交付执行,经详细调查核实,查明未执行原因,并及时向福州市检察院专案汇报。福州市检察院牵头组织法院、公安机关召开专案专项研讨会,并形成共识,由两级检察人员组成办案组制定方案、排期跟进督促。谢某在一周内被收监执行。

  同时,重点围绕病情等级、社会危险性等事项,该院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司法局等沟通联系,调取社会调查评估报告、病情诊断书等材料开展关联审查,防止“征求意见”审查走过场。今年1月,在审查因患有高血压二级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刘某某一案中,该院为明确其病情,决定联合法院、公安机关带领刘某某随机时间、随机医院突击检查高血压病情。通过现场调查,进一步核实刘某某身体健康情况并作出最终决定。3年来,该院共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9件39人,发出书面纠正意见19份,均获采纳。

  在审查病情是否符合保外就医条件过程中,鉴于“相关医院对严重疾病容易陷入惯性思维、轻易出具鉴定结论,而负责案件的检察官大多缺乏专业性医学知识”的情况,为确保检察意见准确性,该院还委托具备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对鉴定意见等技术性证据进行审查。3年来,该院共依托技术性证据审查意见,发现暂予监外执行环节不完善问题3个,发出检察意见3份。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fazhijianshe_0926/480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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