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之光照亮成长之路
——石狮市人民法院全力守护“少年的你”
□记者 林扬阳
“未成年不是‘免罪金牌’,希望你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今后的人生旅程中,要学法、知法、守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近日,石狮市人民法院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辖区一学校20多名学生走进法院,旁听一起盗窃案件的审理。法槌落下后,该案承办法官为当事人释法说理,并语重心长地劝诫道。
“通过这次活动,我深刻理解到法律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接下来将引以为戒,劝阻身边的人遵守法律,不要有小偷小摸等行为。”参加活动的黄同学表示。
这是石狮法院司法护航青春助成长的一个缩影。
司法有温度,护“未”有力量。近年来,石狮法院把少年审判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在探索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路上迈出坚实步伐。
该院抽调审判经验丰富、专业素养过硬的精干力量组成专门合议庭负责审执涉少案件,聘请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思想教育工作能力出众、具有专业知识的合适成年人以及人民陪审员、家庭教育指导师等共同参与案件审理,夯实“案内”工作,不断提升少年审判工作专业性。
为更好地实现“教育、挽救、感化”的目的,该院严格落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出庭、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诉讼制度,充分发挥法庭教育作用,创新开展庭后教育,引导罪错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实现判后回访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持续关注社区在矫、在押未成年人的改造动态,助力他们重启人生。
同时,该院从前端治理到末端延伸,精心挑选案例编写课程课件,建立专门教材库,强化普法成效,做好犯罪预防。以审前社会调查、面谈沟通、外出走访等形式,充分了解每一个涉案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家庭背景及成长环境,协同家庭教育指导师、专业心理咨询师等因材施教做好教育引导,以法治之光照亮成长之路。
多年前,在办理未成年被告人何某盗窃一案中,承办法官发现何某对庭审存在恐惧抵触、心理压力过大的迹象,便及时安排心理咨询师为其开展心理疏导。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定期到何某家中开展帮教回访工作,并介绍何某到某爱心企业面包店务工,最终助力迷途少年重返正途。
为守护困境未成年人,该院坚持综合治理思维,与公检司、工青妇等单位共建“石狮市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家事少年纠纷回访志愿者团队,强化对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心爱护;健全完善少年司法社会支持体系,协助申请司法救助,积极推动困境未成年人走出阴霾、健康成长。
该院还坚持求索创新,积极走进校园及社区,以校园趣味“微剧场”、典型案例巡回审判、专题普法讲座等形式做好宣教引导。充分利用融媒体矩阵,创新钉钉线上课堂、专题普法短视频等形式,不断扩大法治宣教覆盖面,让青少年法治宣教充满生机活力。
少年审判,不止于审判。该院从“心”出发、以“教”着眼、以“帮”入手,为护航青少年成长、促进社会和谐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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