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
江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
《江西省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
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悉
自2022年开始
赣闽两省着手启动
武夷山国家公园协同立法工作
并于今年5月分别表决通过了
《江西省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
《福建省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
这是全国首例
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省际协同立法
2021年,我国正式设立三江源、大熊猫、东北虎豹、海南热带雨林、武夷山等第一批国家公园,标志着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进入新发展阶段。
“目前,国家公园法尚未出台,江西省现行的《江西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已不适应武夷山国家公园建设管理的现实需要,亟须制定地方性法规,以适应新保护地类型保护管理的需要。”据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做好武夷山国家公园的保护和管理工作,2023年,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将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区)立法工作列为年度重点立法项目,并与福建省开展省际协同立法。
《条例》从保护优先出发,以武夷山自然生态系统及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为核心,为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保护和传承优秀人文资源构建了严密的法治保护体系,并着力从原住居民保护、绿色产业发展、社会公众参与等方面加强规范,力求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与民生改善相统一。
武夷山国家公园分属江西、福建两省,如何实现跨区域国家公园的有效治理?此次赣闽两省开展协同立法,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在立法过程中,两省在管控措施、协作机制、协作内容、法律责任等核心条款上下功夫,在一些关键制度设计上保持一致,切实推动“一山共治”。例如,两省条例对武夷山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允许开展的活动进行了统一规范,武夷山国家公园内禁止开展的活动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两省也基本保持了一致。同时,开展联合调查研究、共享科研成果,建立联合巡护、联合执法、森林防灭火联防和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等机制,并在茶产业发展方面开展协作。
此外,《条例》提出,要加强人大监督协同,两省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通过协同组织代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监督。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润华受访时表示,开展武夷山国家公园立法,为国家公园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提供法治保障,解决了无法可依的现实需要,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善治”的核心内容,对江西省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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