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黎明 张丽娟
“妈妈,我好想你,你以后要经常来看我啊!”近日,孟村回族自治县7岁的小女孩小娟(化名)终于见到了分开两年多的妈妈,母女俩紧紧拥抱在一起。
孟村女子张某与李某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日常生活中,两人经常因为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夫妻关系越来越紧张。2019年,张某向孟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李某离婚。孟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与李某二人尚有和好可能,于是判决张某与李某不准离婚。但两人在之后的生活中并没有修复已经“千疮百孔”的夫妻感情。
2021年5月,张某再次向孟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自己与李某离婚。孟村法院法官耐心对两人展开调解。由于两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官只好作出准许离婚的判决。根据判决结果,两人年仅5岁的女儿小娟由李某抚养,张某有探望的权利,李某配合张某行使探望权。探望时间为每月第三周周末以及每年的元旦、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小娟在上述几个节日可以跟随母亲张某一起过节。
离婚后,张某多次向李某提出看望女儿的请求,但李某及家人总是找理由阻止张某与女儿见面。因看望女儿的请求屡屡遭拒,2023年9月10日,思女心切的张某向孟村法院申请执行对女儿小娟的探望权。孟村法院执行法官吴玉超接手该案后,通过与李某及其家人沟通得知,小娟的奶奶之所以不同意张某与小娟相见,是担心张某接走孩子后不再将孩子送回。
了解李某一家人的真实想法后,吴玉超对李某、张某进行释法明理,讲解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法律规定,劝李某和张某应从有利于孩子学习、生活、心理健康等方面考虑问题,给孩子提供最好的成长环境。为了破解张某的探望难题,打消李某一家人的顾虑,吴玉超特邀请孟村妇联出面协助案件的执行。
经过沟通劝导,张某与李某均认可了法官提出的方案,达成“孩子既要有父爱,也要有母爱”的一致共识。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张某与李某签了和解方案。和解方案约定,在今后的探望过程中,孟村法院和妇联协助张某探望女儿小娟,并监督张某按时将小娟送回李某身边。
近日,张某与女儿小娟时隔两年多终于相见。见到女儿,张某喜极而泣,紧紧将孩子搂在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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