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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规定”为银川检察司法办案保驾护航

来源:宁夏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1-04

  今年以来,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重要举措,坚决执行“逢问必录、应报尽报”原则。截至11月,银川市两级检察院向上级检察院报告重大事项填报情况24次,印发通报16期,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26项,全体检察人员“逢问必录”的习惯正在形成,也更加注重规范自己的司法办案行为。

  银川市检察机关坚持将“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列入常态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治轮训及业务培训,综合运用政策解读、专题辅导、案例警示、氛围营造等方法,帮助检察人员厘清界限,切实打消思想顾虑。今年以来,银川市两级检察院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三个规定”工作8次,理论学习8次,让“逢问必录”的意识入脑入心,解决干警“不愿填”的思想问题。

  银川市两级检察院均制作“三个规定”固定电话、手机铃声,实现来电提醒,同时印发“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告知书,明确被记录情形,要求检察人员按照一案一宣传的方式,对案件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进行告知,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用好重大事项数据分析平台,每月逐级报告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双月编发填报情况通报。银川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常态化开展违法违纪案件倒查工作,梳理因违规违纪办理案件或者检察干警违反“三个规定”被立案调查情况,对于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中违规过问案件、不正当交往、不如实记录、隐瞒不报、不实“零报告”的检察人员进行严肃追责。


原文链接:http://www.nxzfw.gov.cn/zfjj/dwjs/202312/t20231230_8188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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