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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失败,男子先后6次怒砸隔壁家摄像头!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1-04

  本想入户行窃

  不料隔壁家的摄像头正好对准自己

  导致行动失败

  非要把这个摄像头弄坏不可

  案情回顾

  2021年7月,小高骑电动车路过某村一户人家时,欲入户行窃,正准备进入时,发现隔壁小郑家的墙角处安装了一个摄像头,正好对准了其所在位置。小高因此放弃实施此次盗窃,并对安装该摄像头的小郑心生不满。

  2021年至2023年期间,小高先后六次使用木棍、撑衣杆等工具,以捅戳、拉拽的方式,将小郑安装的监控摄像头背后的线路拉断,导致摄像头损坏无法正常使用,以达泄愤的目的。

  2023年3月23日,小高主动投案,且已通过赔偿方式取得被害人小郑的谅解。

  法院审理

  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高为泄私愤报复他人,先后六次故意毁损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小高系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小高赔偿了小郑的经济损失,取得了其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小高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官提醒

  大家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

  切勿心存侥幸

  铤而走险实施盗窃

  一旦触碰法律底线

  定会受到法律制裁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104/2024010454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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