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安网12月07日讯(通讯员 李湘婷)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群体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辨别能力,提升反诈意识,12月5日,江永县人民法院邀请江永县实验小学60余名师生现场观摩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零距离”感受案件庭审,“沉浸式”接受法治教育。
“现在开庭!”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庭审正式开始。在法官的主持下,庭审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整个庭审现场严肃规范、节奏紧凑、秩序井然。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某、杨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性,当庭宣判被告人唐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被告人杨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案情情况,以案释法,为旁听的学生们详细讲解了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特点、危害以及如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内容,并提醒同学们在今后生活中要时刻保持警惕,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宣传反诈知识,在社会营造良好的反诈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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