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关于废止《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66号)

来源: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3-1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166号

   

  《关于废止<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决定》已经2023年6月21日第1次公安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王小洪

  2023年6月29日

   

  关于废止《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决定

  公安部决定废止2005年8月18日发布实施的《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公安部令第79号)。

  本决定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http://gat.xizang.gov.cn/zwgk_3249/zcfg_219/202307/t20230703_36406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中农时代-民生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中农时代-民生调研网 msdy.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19690号-31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