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内部制度建设的通知》制定的目的和依据是什么?
近年来,我区各级社会团体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章程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但同时也存在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影响了社会团体持续健康发展。为解决社会团体自身建设问题,自治区民政厅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0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内部制度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我区社会团体完善各项内部制度,促进规范化建设提供指引。
二、社会团体的内部制度是什么?
社会团体的内部制度是指社会团体为推动日常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参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章程》,结合社会团体工作实际,制定并实施的内部管理制度。
三、社会团体的内部制度包括什么?
社会团体内部制度主要包括六项,从内部机构、工作人员、经费、资产、印章、秘书长等六个方面制定相关制度,作出相关规定:一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制度;二是工作人员的聘用、考核和管理制度;三是经费使用监督制度;四是固定资产的登记和管理制度;五是印章使用和保管制度;六是秘书长职责和工作条例的设立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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