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健全历史地名保护制度,完善市级历史地名鉴定体系,制定《重庆市市级历史地名鉴定办法》。为方便大家更好了解有关情况,现作如下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一)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文化自信、担当使命、奋发有为,共同努力创造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新文化、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参照2020、2021年市民政局先后公布2批市级历史地名保护名录211条经验做法,在充分调研、征求部分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和市级有关部门意见后,出台《重庆市市级历史地名鉴定办法》。
(二)依据。2022年5月1日,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修订实施。2017年6月13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5月22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关于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2022年9月1日,《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修订实施。法规、规范性文件均明确要求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对历史地名开展收集、记录、统计,制定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二、主要内容
《鉴定办法》共6条,由依据、职责、历史地名的定义、考量内容、鉴定程序、保护使用内容组成。
(一)考量内容。历史地名鉴定从历史价值、文化价值、传承价值、影响程度等方面综合考量。
(二)鉴定程序。按区县推选申报、公开征求意见、市局组织复核鉴定、公开发布程序进行。
(三)保护使用。市级历史地名一般不得更名,消失的历史地名应恢复使用,不能恢复的要采取保护传承措施。确需更名、废名的,要听取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意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三、核心举措
(一)确定考量内容。一是历史价值,应按历史渊源、得名时间、使用时间进行评估。二是文化价值,应从语词文化、实体文化两方面进行评估。三是传承价值,应从珍稀程度、续用意义两方面评估。四是影响程度,应从知名度、认可度两方面进行评估。
(二)明确鉴定程序。一是推选申报。二是公开征求意见。三是复核鉴定。四是公开发布。
(三)加强历史地名保护。一是一般不得更名。二是尚未使用的地名,应当按照地域就近原则优先恢复启用。对确实不能启用的,应当采取设立纪念性标识物、编撰图书等措施加以保护。三是确需更名、废名的,按法定程序予以更名、废名。
四、适用对象
市级历史地名的收集、记录、统计、制定、公布等。
五、执行期限
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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