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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政厅《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吉民行告字〔2023〕5号

来源:吉林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3-11-24

  

  吉林汇锋颈腰椎医院等14家社会组织:

  经查,你单位存在多年不开展活动、连续两年以上不参加年检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拟对吉林汇锋颈腰椎医院等14家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我厅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如你单位对本机关上述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拟作出处罚的意见等有异议,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此权利。如你单位要求听证的,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向本机关提出听证,逾期视同放弃此权利。

  特此告知。

  附件:吉林省民政厅拟撤销全省性“僵尸型”社会组织名单(第四批)

  吉林省民政厅

  2023年11月14日

  单位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616号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部门:吉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电话:89152033

  吉林省民政厅拟撤销全省性“僵尸型”社会组织名单(第四批)

  1.吉林汇锋颈腰椎医院

  2.吉林省粮食经济学会

  3.中澳合作吉林伊格尔学院

  4.延边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5.吉林省武正玄跆拳道俱乐部

  6.吉林省永泰冰壶俱乐部

  7.吉林省光大搏击俱乐部

  8.吉林省中小房地产开发商协会

  9.吉林省弘益朝鲜文化研究中心

  10.吉林省启韵职业培训学校

  11.吉林省自然村(民非)

  12.吉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

  13.吉林省杂粮商会

  14.吉林省汽车工程学会


原文链接:http://mzt.jl.gov.cn/xxgk_2643/tzgg/202311/t20231116_8837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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