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县级公益性骨灰安葬安放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等5个办法的通知》的解读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多次就殡葬改革工作做出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近年来,我省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但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殡葬基础设施管理,是推进我省殡葬改革的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立足殡葬改革目标,统筹群众需求和设施短板,科学确定火葬区殡葬服务设施设备建设或配置标准,合理规划建设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县级公益性骨灰安葬安放设施、农村公益性公墓、乡镇集中治丧场所对于我省殡葬改革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厅于2017年制定了《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县级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等5个办法的通知》(湘民办发〔2017〕39号)(规范性文件登记号:HNPR—2017—10006)。
目前,《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县级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等5个办法的通知》(湘民办发〔2017〕39号)生效已满5年,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了一些变化,尤其是民政部出台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公墓审批监管工作的通知》,将经营性公墓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市州民政部门,因此,亟待对《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县级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等5个办法的通知》(湘民办发〔2017〕39号)的相应内容进行修订。
相关修订的内容:1、5个办法的第一条里边,统一删除了《湖南省2015-2020年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14年11月24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印发的《湖南省2015-2020年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已经过期,作为政策制定依据不合时宜,因而删除了相关内容。2、《湖南省经营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修改部分。2021年7月,民政部出台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公墓审批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经营性公墓审批事项改革,将经营性公墓审批权由省级民政部门下放到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湖南省经营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对标对表《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公墓审批监管工作的通知》就第一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做出了相应修订。
http://mzt.hunan.gov.cn/mzt/xxgk/zcfg/wj/202309/t20230920_29491716.html
湖南省民政厅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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