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44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发电企业月度合同电量计划编制工作,在前期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我委起草了《新疆电网发电企业月度合同电量计划编制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出意见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时间为即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将意见建议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委电力处。
附件:新疆电网发电企业月度合同电量计划编制规范(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彭莎莎
联系电话:0991—2819333
邮箱:dlc@xjdrc.gov.cn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新疆电网发电企业月度合同电量计划编制规范(征求意见稿)
公技部帐号
电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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