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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公示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2-09-24

  根据民政部《关于评选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民电〔2022〕29号)要求,经全区各级民政部门推荐,广西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领导小组评审,拟推荐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等5个集体申报“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侯尚君等9名同志申报“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现对以上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9月22日至9月28日)。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2年9月28日前邮寄或直送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和自治区民政厅机关纪委(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南宁市长虹路1号,邮政编码:530022;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举报电话:0771-2805875、2613171。

  具体名单如下:

  一、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拟推荐对象

  1.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2.南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

  3.河池市社会救助中心

  4.田林县民政局

  5.兴安县民政局

  二、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1.侯尚君(女,壮族)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局副局长

  2.高  芸(女)  崇左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3.邓  力  贺州市八步区莲塘镇人民政府政务中心副主任

  4.杜高燕(女,瑶族)  来宾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5.罗红雨(女,壮族)  河池市宜州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中心主任、四级主任科员

  6.王  敏(女)  北海市银海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所所长、三级主任科员

  7.朱素梅(女)  容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

  8.肖建平(壮族)  蒙山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所所长、四级主任科员

  9.潘新蓉(女)  田东县民政局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2年9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mzt.gxzf.gov.cn/gg/t131060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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