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2-08-19

  

  为规范社会信用信息管理,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提升我区社会信用水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深入调研、多方论证,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草案)》。为提高立法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方式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cjc@xj.gov.cn;

  (二)寄信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信处)。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6号

    信封请注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二、截至时间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9日。

   

    联系电话:0991—2824119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草案)

  

               2.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草案)》的说明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2年8月9日

   


  

  发改委管理员

  

  

  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处

  

  


原文链接:http://xjdrc.xinjiang.gov.cn/xjfgw/c108299/202208/3eab3cb97f0e4fb799fba10f878670d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中农时代-民生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中农时代-民生调研网 msdy.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19690号-31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