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当事人和公证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公证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我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近期,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司法局对《上海市公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沪发改价费〔2017〕11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上海市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在8月14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电子邮箱:wangl@fgw.sh.gov.cn
传真:021-63585602
附件:1.《上海市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修订《上海市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说明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15日
相关附件 上海市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wps 关于修订《上海市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说明.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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