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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印发《自治区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实施细则》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2-07-15

    为提升我区城镇供水价格监管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城镇供水成本监管,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了《自治区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对《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45号令)进行了细化,包括总则、定价成本和有效资产核定、附则共3章、22条。
《实施细则》对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的定义、原则要求、核定成本的原则方法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实施细则》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实施细则》的出台,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我区城镇供水价格监审水平,规范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行为,促进城镇供水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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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xjdrc.xinjiang.gov.cn/xjfgw/c108299/202205/75ec2b69521e48d28439362bcae099b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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