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主要职能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8、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0、完成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主要职能
一是组织、推动全区法学理论研究工作,推进依法治桂,服务于自治区党委工作大局;二是开展重点法学课题研究,组织对法学课题成果的验收、推广;三是组织全区法学专家参与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和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起草、修改、论证、征询工作;四是发展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东盟等国际间法学团体的联系,开展对外法学交流活动;五是评选“杰出法学家”和“优秀论著论文”活动,编辑出版法律类理论刊物;六是指导管理、服务地、市、县法学会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机构设置情况
1、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研究室、干部人事处、教育培训处等内设机构。
2、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服务中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下属的相当于正处级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平安广西建设协调小组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组办公室。其工作经费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负责。
4、平安广西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其工作经费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负责。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为副厅级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会员部)、研究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承担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治桂的工作任务。领导管理体制为:由自治区党委联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代管。
第二部分:自治区党委政法委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总预算8234.22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7690.11万元,自治区法学会544.11万元),比2021年收入总预算8321.58万减少87.36万元,同比减少1.05%,主要原因是纳入2022部门预算的原中央维稳办专款等结转结余资金的减少。其中:
1、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17.22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7673.11万元,自治区法学会544.11万元),比2021年8006.58万元增加210.64万元,增长2.6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晋级晋档、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提高等。
2、其他收入17万元,为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原中央维稳办专款等结转结余资金,比2021年315万元减少298万元,降低94.60%。主要原因是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清理后可纳入预算额度的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出总预算8234.2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878.42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2490.52万元,自治区法学会387.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96%,比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2598.28万元增加280.14万元,增长10.7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晋级晋档、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提高,及编外人员项目由项目支出预算调整至基本支出预算等。
项目支出5355.80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5199.59万元,自治区法学会156.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04%,比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5723.3万元减少367.5万元,减少6.42%,主要原因是纳入2022部门预算的原中央维稳办等结转结余资金的减少,编外人员项目由项目支出预算调整至基本支出预算等。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2022年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7381.52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6943.88万元,自治区法学会437.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64%,比2021年7626.96元减少245.44万元,降低3.22%,主要原因是纳入2022部门预算的原中央维稳办专款等结转结余资金的减少。
2、2022年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515.21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451.11万元,自治区法学会64.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6%,比2021年423.34万元增加91.87万元,增长21.7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晋级晋档导致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提高等。
3、2022年卫生健康支出科目128.73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112.57万元,自治区法学会16.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6%,比2021年103.48万元增加25.25万元,增长24.40%,主要原因是是在职人员增加及晋级晋档导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提高。
4、2022年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208.76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182.55万元,自治区法学会26.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4%,比2021年167.8万元增长40.96万元,增长24.41%,主要原因是是在职人员增加及晋级晋档导致住房保障支出计提基数的提高。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8234.22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7690.11万元,自治区法学会544.11万元),比2021年收入总预算8321.58万减少87.36万元,同比减少1.05%,主要原因是纳入2022部门预算的原中央维稳办专款等结转结余资金的减少。其中: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17.22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7673.11万元,自治区法学会544.11万元),比2021年8006.58万元增加210.64万元,增长2.6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晋级晋档、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提高等。
(二)其他收入17万元,为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原中央维稳办专款等结转结余资金,比2021年315万元减少298万元,降低94.60%。主要原因是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清理后可纳入预算额度的减少。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8234.2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878.42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2490.52万元,自治区法学会387.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96%,比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2598.28万元增加280.14万元,增长10.7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晋级晋档、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提高,及编外人员项目由项目支出预算调整至基本支出预算等。
项目支出5355.80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5199.59万元,自治区法学会156.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04%,比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5723.3万元减少367.5万元,减少6.42%,主要原因是纳入2022部门预算的原中央维稳办等结转结余资金的减少,及编外人员项目由项目支出预算调整至基本支出预算等。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共分为4类,其中:
1、2022年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7381.52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6943.88万元,自治区法学会437.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64%,比2021年7626.96元减少245.44万元,降低3.22%,主要原因是纳入2022部门预算的原中央维稳办专款等结转结余资金的减少。
2、2022年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515.21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451.11万元,自治区法学会64.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6%,比2021年423.34万元增加91.87万元,增长21.7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晋级晋档导致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提高等。
3、2022年卫生健康支出科目128.73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112.57万元,自治区法学会16.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6%,比2021年103.48万元增加25.25万元,增长24.4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晋级晋档导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提高。
4、2022年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208.76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182.55万元,自治区法学会26.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4%,比2021年167.8万元增长40.96万元,增长24.4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晋级晋档导致住房保障支出计提基数的提高。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
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878.42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2490.52万元,自治区法学会387.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96%,比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2598.28万元增加280.14万元,增长10.78%。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263.08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1947.20万元;自治区法学会315.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62%,比2021年2025.11万元增加237.97万元,增长11.7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晋级晋档、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提高,及编外人员项目由项目支出预算调整至基本支出预算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45.05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395.98万元;自治区法学会49.0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46%,比2021年430.99万元增加14.06万元,增长3.2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晋级晋档、工会缴费基数提高及增加其他交通费用。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70.3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147.34万元, 自治区法学会22.9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92%,比2021年142.18万元增加28.12万元,增长19.78%,主要原因是计提基数的提高和退休人员的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5355.80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5199.59万元,自治区法学会156.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04%,比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5723.3万元减少367.5万元,减少6.42%,主要原因是纳入2022部门预算的原中央维稳办专款等结转结余资金的减少、编外人员项目由项目支出预算调整至基本支出预算等。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8217.22万元(自治区政法委〔本级〕7673.11万元,自治区法学会544.11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8006.58万增加210.64万元,同比增长2.63%,其中: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8217.22万元(自治区政法委〔本级〕7673.11万元,自治区法学会544.11万元),均为经费拨款,比2021年经费拨款8006.58万元增加210.64万元,增长2.6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人员晋级晋档、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提高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8217.2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878.42万元(自治区政法委〔本级〕2490.52万元,自治区法学会387.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34.96%,比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2598.28万元增加280.14万元,增长10.7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晋级晋档、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提高,及编外人员项目由项目支出预算调整至基本支出预算等。
项目支出5338.80万元(自治区政法委〔本级〕5182.59万元,自治区法学会156.2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64.97%,比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5408.30万元减少69.50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编外人员项目由项目支出预算调整至基本支出预算、根据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扣减项目支出预算。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2022年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7364.52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6926.88万元,自治区法学会437.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62%,比2021年7311.96万元增加52.56万元,增长0.7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晋级晋档工资调整。
2、2022年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515.21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451.11万元,自治区法学会64.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7%,比2021年423.34万元增加91.87万元,增长21.7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晋级晋档导致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提高等。
3、2022年卫生健康支出科目128.73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112.57万元,自治区法学会16.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7%,比2021年103.48万元增加25.25万元,增长24.4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晋级晋档导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提高。
4、2022年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208.76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182.55万元,自治区法学会26.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4%,比2021年167.8万元增长40.96万元,增长24.4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晋级晋档导致住房保障支出计提基数的提高。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支出8217.2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878.42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2490.52万元,自治区法学会387.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96%,比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2598.28万元增加280.14万元,增长10.7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晋级晋档、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提高,及编外人员项目由项目支出预算调整至基本支出预算等;
项目支出5338.80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5182.59万元,自治区法学会156.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97%,比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5408.30万元减少69.50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编外人员项目由项目支出预算调整至基本支出预算、根据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扣减项目支出预算。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2022年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7364.52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6926.88万元,自治区法学会437.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62%,比2021年7311.96万元增加52.56万元,增长0.7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晋级晋档工资调整。
2、2022年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515.21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451.11万元,自治区法学会64.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7%,比2021年423.34万元增加91.87万元,增长21.7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晋级晋档导致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提高等。
3、2022年卫生健康支出科目128.73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112.57万元,自治区法学会16.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7%,比2021年103.48万元增加25.25万元,增长24.4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晋级晋档导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提高。
4、2022年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208.76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182.55万元,自治区法学会26.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4%,比2021年167.8万元增长40.96万元,增长24.4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晋级晋档导致住房保障支出计提基数的提高。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878.42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2490.52万元,自治区法学会387.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96%,比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2598.28万元增加280.14万元,增长10.78%。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263.08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1947.20万元;自治区法学会315.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62%,比2021年2025.11万元增加237.97万元,增长11.7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相应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预算的增加、及编外人员项目由项目支出预算调整至基本支出预算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45.05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395.98万元;自治区法学会49.0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46%,比2021年430.99万元增加14.06万元,增长3.2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晋级晋档、工会缴费基数提高及增加其他交通费用。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70.3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147.34万元, 自治区法学会22.9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92%,比2021年142.18万元增加28.12万元,增长19.78%,主要原因是计提基数的提高和退休人员的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5338.80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5182.59万元,自治区法学会156.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97%,比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5408.30万元减少69.50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编外人员项目由项目支出预算调整至基本支出预算、根据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扣减项目支出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2878.42万元(自治区政法委〔本级〕2490.52万元,自治区法学会387.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96%,比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2598.28万元增加280.14万元,增长10.78%。
(一)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263.08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1947.20万元;自治区法学会315.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62%,比2021年2025.11万元增加237.97万元,增长11.7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相应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预算的增加、及编外人员项目由项目支出预算调整至基本支出预算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45.05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395.98万元;自治区法学会49.0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46%,比2021年430.99万元增加14.06万元,增长3.2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晋级晋档、工会缴费基数提高及增加其他交通费用。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70.3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147.34万元, 自治区法学会22.9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92%,比2021年142.18万元增加28.12万元,增长19.78%,主要原因是计提基数的提高和退休人员的增加。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72万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72.02万元,同比减少0.02万元,同比下降0.0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23.75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19万元,自治区法学会4.75万元),与2021年持平。
(二)2022年公务接待费10.42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7.26万元,自治区法学会3.16万元),与2021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7.83万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33.97万元,自治区法学会3.86万元)比2021年37.85万元减少0.02万元,同比下降0.0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公车采购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83,比2021年37.85万元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是自治区财政下达的控制数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有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及下属单位共2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5.05万元,比2021年预算430.99万元增加14.06万元,增长3.2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晋级晋档、工会缴费基数提高及增加其他交通费用。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4394.59万元,与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4574.71万元相比,减少180.12万元,下降3.9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安排的采购预算的减少,其中: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317.97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7.24%,与2021年370.84万元相比,减少52.87万元,降低14.26%,其中:货物类集中采购24.38万元,服务类集中采购293.59万元
政府分散采购预算4076.6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92.76%,与2021年4203.87万元相比,减少127.25万元,下降3.03%。其中:货物类分散采购169.95万元,工程类分散采购0万元,服务类分散采购3906.6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主要情况为:现金0万元、银行存款424.56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2870.96万元(主要为:通用设备4906.19万元、专用设备149.25万元、家具用具装具324.13万元);无形资产(原值)2262.25万元(软件)。
自治区政法委(本级)核定车辆编制数为9辆,实有车辆为9辆,其中:领导工作用车4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车辆类型分别为旅行越野车4辆,中大型客车1辆,轿车4辆。
自治区法学会辆编制数为1辆,实有车辆为1辆,为领导工作用车,车辆类型为轿车。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090012226铁路护路联防专项经费,预算金额为2888.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16%,预算绩效目标具体情况详见绩效目标申报表。
(五)上年结余结转收支安排情况
1、上年结余结转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7万元,比2021年315万元减少298万元,下降94.60%,为原中央维稳办专款结转结余资金。
2、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上年结余结转支出17万元,比2021年315万元减少298万元,下降94.60%,为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的项目支出。
(六)补助市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除涉密项目外,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2022年补助市县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为846.00万元,其中:补助市县扶贫专项经费45万元、铁路护路联防补助市县专项经费801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附件下载:自治区党委政法委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实时)(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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