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敏 彭琳) 法庭内,被告人家属强行闯入审判区域围殴诉讼参与人,严重破坏司法活动正常秩序。日前,叶某海、叶某菊等5人扰乱法庭秩序案件经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此前,在开庭审理陈某仁犯故意杀人罪一案中,叶某海、叶某菊等5人作为该案受害者叶某国的亲属,因被告人陈某仁的辩护律师徐某在庭审过程中发表了陈某仁应构成故意伤害罪等辩护意见,不顾法庭内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及法警的劝阻,冲至审判席,将徐律师围堵在法庭审判员座位中间,用鞋、拳头对徐律师实施殴打,并将审判台上摆放的公文包、矿泉水瓶、遥控器等物品扔到徐律师头部,经鉴定造成轻微伤。
今年3月,武夷山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依法分别判处叶某海、叶某菊、叶某福有期徒刑1年、10个月、8个月,对被告人徐某华、吴某玉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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