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扬显 王晨蕾) 近日,政和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教职工猥亵儿童案犯罪嫌疑人陈某提起公诉。县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后,采纳了该院从业禁止建议,并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2年。这是政和县检察机关首例关于从业禁止的量刑建议。
据了解,被告人陈某系政和县某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师。2021年12月18日下午,陈某借故将不满12周岁的小林(化名)骗至办公室,对其实施猥亵。事后,小林将情况告知其母亲,其父亲得知情况后立即报警。
承办检察官认为,陈某作为一名教师,应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然其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猥亵儿童,该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禁止其从事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培训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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