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宁河区人民法院不断在更新思想理念、创新服务举措、延伸司法职能上出实招、办实事、谋实效,不断为营造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保障,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地见效。
深入走访调研 当好司法“引导员”
问需于企,了解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当好司法“引导员”,力求为辖区企业提供便捷、精准、优质的司法服务。近日,宁河区人民法院领导深入新天钢集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走访调研、座谈交流,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
在企业负责人的带领下,宁河区法院领导班子一行实地参观了企业生产能源管控大数据中心,详细了解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数字系统管控、能源环保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座谈交流中,宁河区法院领导班子了解了企业发展情况,并围绕推进企业诉源治理、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和送法入企业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提出了专业性、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
活动结束后,联合特钢有限公司负责人对宁河区法院主动上门问需的做法以及提出的意见建议,给予高度评价和诚挚感谢。
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更新和丰富服务形式,宁河区法院把司法“引导员”工作做深做实,持续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诚信守法、风清气正、公平公开的营商环境。
积极履行职责 当好司法“服务员”
紧紧围绕“案结事了”的目标,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当好司法“服务员”。宁河区人民法院加大涉企案件调解工作力度,让企业感受到法院为民司法的初心。
2021年初,本市某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唐山某机械厂告上法庭,宁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依原告诉讼保全申请,对被告名下的银行存款进行了冻结。然而,在开庭审理之前,主审法官李金瑞仔细研读案情相关材料后,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均为民营企业,若冻结企业银行存款,将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巨大影响。鉴于该买卖合同案件双方的争议并非不可调解,法官便与双发当事人反复沟通,利用“法理情”相融合的调解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在庭前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原告亦申请解除了对被告名下银行存款的冻结,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在调解工作结束后,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均对李金瑞法官耐心、细致、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表示赞赏。该案的成功调解,既避免了双方企业矛盾激化、资金冻结损失扩大,又为企业负责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知识普及课,实现了优化营商环境、多元化解纠纷的双重效果。
传递法治声音 当好司法“宣传员”
提高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离不开法治宣传,宁河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积极当好司法“宣传员”,大力推进送法“进企业”活动。
在深入企业的法律讲座中,宁河区法院的法官们以民法典的基本内容为切入点,采取审判实践与企业实际相结合的方式,对民法典中关于婚姻、继承、诉讼时效等法律条文进行了讲解,特别向企业各部门代表深入剖析了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应注意的问题。通过民法典法治讲座进企业活动,不仅让企业职工对民法典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增强了他们的法治观念,而且有效提升了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经营的意识。
便民无止境,服务零距离。今后,宁河区人民法院将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基层普法工作,积极发挥普法职责,为基层企业办实事、解难题,用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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