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望着!盼望着!
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典即将出炉!
作为今年全国两会的重头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正在接受大会审议。经过60余年民事立法探索,我们终于要迎来属于自己的民法典。
民法典是新法律吗?
编纂民法典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
民法典编纂采取“两步走”:
第一步,制定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总则编;
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和修改完善后,再与民法总则合并为一部完整的民法典草案。
民法典和我有啥关系?
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分为七编和附则,共84章、1260条,是迄今为止我国条文数最多的一部法律。它不仅在我国法治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而且真正照顾到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从生老病死到衣食住行,从婚姻家庭到生产生活,从物权、继承,到合同、侵权责任……可谓包罗社会万象,与每个人息息相关。
民法典能解决哪些“麻烦事”?
民法典的出台,让许多没有“定论”的案件,找到准确的裁判依据;让很多平时生活中颇具争议的“麻烦事”有了明确的“说法”。不信,咱们挑几条看看——
麻烦1:小区业主吃“哑巴亏”怎么办?
案例:现实中,一些物业服务企业经常在未征求业主意见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外墙、电梯张贴广告等从而营利,且将营利收入完全占为己有。
民法典草案: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者要改变共有部分用途或利用共有部分的营利活动应由业主共同决定,且共有部分收益也归全体业主所有。
麻烦2:自愿参加高风险活动发生意外谁担责?
案例:平时参与的带有一定危险性文体活动,比如足球、篮球等,在活动过程中免不了发生不同程度的意外损害,怎么认定责任?
民法典草案:对自愿参与危险性活动确立“自甘风险”规则。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明确,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就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侵权责任。
麻烦3:离婚率高,家庭如何稳定?
案例: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可能会因为一时冲动就放狠话、闹离婚。很多不理智的婚姻破裂甚至因为一点小事、一时赌气,就让原本和谐共处的家庭关系分崩离析。
民法典草案:设置“离婚冷静期”。为了减少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现象,维护家庭稳定,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麻烦4:婚内单方举债,离婚后谁还钱?
案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常会碰到一方瞒着另一方,私自以个人名义借钱举债用于超出家庭生活需要以外的目的。比如,擅自借钱去投资炒股等,这种债务离婚后如何偿还?
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编草案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的除外。
麻烦5:孤儿被收养,权益咋保障?
案例:作为孤儿回归家庭的一种重要方式,收养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意义重大。收养制度也是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被收养孤儿的各项权益保护也成为需要关注的对象。
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编草案对收养行为作出了一系列详细规定。比如,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麻烦6:霸座、霸铺如何整治?
案例:近年来,高铁霸座、霸铺行为屡见不鲜,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影响了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
民法典草案:合同编草案明确,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麻烦7:个人隐私和信息如何保护?
案例:自从用上了智能手机,大多数App都要求读取手机信息、地理位置等信息后才能使用。面对个人信息可能泄露的风险,以及常常接到的骚扰电话,更多时候让人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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