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一起因在公共通道上堆放杂物引发的纠纷,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坎市法庭法官想到了“六尺巷”的故事——
巧用典故解心结
□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彭文英
“因为一个洗衣池闹上法庭实属不应该。今后我们一定好好相处,礼让互助!”近日,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坎市法庭诉前调解了一起因洗衣池影响公共通道通行的相邻权纠纷。在村居法官耐心细致、入情入理的沟通和调解下,原本剑拔弩张的纠纷当场了结。
老黄与老李系隔了一条小巷的邻居。早在2006年双方就签订了《协议书》,约定老李房屋北墙及东墙墙皮外为巷路,巷路主要供老黄等人通行使用,在通行巷路上任何人不得堆放杂物。近年来,老李陆陆续续在通行道上堆放盆栽、洗衣池等杂物,给老黄家通行带来不便。为此,双方多次发生口角。
今年10月底,70余岁的老黄气冲冲地来到坎市法庭,递交诉状,要求老李立即清理通行道上的杂物。
收到起诉状后,坎市法庭村居法官了解情况后获悉,双方为两家之间的小巷子时有摩擦,村委调解不下十余次,之前通行道上的花圃、花盆等杂物都已经搬走了,但最后还剩下一个洗衣池,双方为此争执不休。
此案如果从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协议考虑,应判决李家搬走洗衣池等杂物,恢复小巷子原状。但是,今日判了清理,明日李家又堆放,何日方休?只有让双方心服口服、解开心结才是解决纠纷最好的方式。为此,村居法官来到纠纷发生地,上门化解该起相邻权纠纷。
“江法官,堆放也不是一天两天了,通行道路本来就不宽,被他这样一堆放,道路更窄了,影响出行。”老黄气愤地说。
“道路都是公共的,我放个洗手池怎么就不行了?”老李也很气愤。
调解现场,黄李两家情绪激动,各执一词,甚至相互拉扯。
如何说服双方成了该案的重点和难点。村居法官决定另寻突破口,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将双方当事人暂时分开,分头做工作。
“你们都是乡里乡亲的,平时有什么困难应该互相搭把手,今天大家各退一步,该协商的协商,该清理的清理,你们看这样行不行?”“老李,你看,之前你建房的时候,是有和老黄签订协议的,协议上有约定不能在通行道上堆放杂物。你家客厅都很宽,平时使用洗衣池多吗?”
“不多。”老李边看之前双方签订的协议边说。
村居法官突然想起了“六尺巷”的故事,对老李说道:“古时安徽桐城有‘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典故。以和为贵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也是我们永定客家人一直所崇尚的。俗话说,远亲还不如近邻呢……”
在村居法官耐心地劝说下,老李慢慢放下了心中的芥蒂,脸上的怒气逐渐消散。当场到房间拿出工具,把洗手池搬走。至此,该纠纷快速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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