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认真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涉民生案件165件。其中,办理特定群体权益保护领域案件67件。”近日,记者走进醴陵,全国模范检察官何秋花介绍了该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
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是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醴陵市检察院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需求新期待,聚焦重点人群、突出重点领域,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涉民生案件,以检察履职增进民生福祉,进一步做优做实检察为民。
跨省司法救助 彰显检察温情
“感谢检察院为民司法,帮助我解决生活困难。”来自江西的黄某某、邓某满怀感激,向醴陵市检察院办案人员赠送了“立检为公 执法为民”的红色锦旗。
这一幕发生在今年1月17日,是醴陵市检察院成功启动跨省联合救助行动后,被救助人黄某某一家向办案人员表达谢意。
时间回溯到1999年2月,一起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逃逸案在320国道醴陵段发生,导致黄某某丈夫(邓某的父亲)不幸遇难、邓某身受重伤且智力残疾。由于案件附带民事判决部分长期未能执行到位,黄某某不得不独自承担起抚养两个未成年孩子和照顾邓某的重任,一家人生活陷入困境。
“请问是醴陵市检察院吗?我是江西萍乡安源区检察院检察官,有一个司法救助案件需要你们提供帮助。”2023年10月初,醴陵市检察院收到安源区检察院发来的黄某某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后,立即组织办案人员到醴陵市法院调取原案件材料,并深入执行部门了解相关情况。
随后,办案人员赴安源,现场了解案件详情,然后去黄某某家进行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并核实其生活现状。经过一系列严谨细致的审核后,醴陵市检察院确认黄某某家庭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同年12月11日,在正式收到安源区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线索移送函后,醴陵市检察院迅速开展联合国家司法救助。目前,国家司法救助金已发放到黄某某手中。
“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醴陵市检察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因案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当事人解燃眉之急,努力兜牢民生底线,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9件9人,共发放救助金11.3万元。
助力农民工讨薪 化解矛盾纠纷
2018年2月,甘某某进入醴陵市某纸业公司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仅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2023年7月22日,甘某某在工作时摔伤右腕部,该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拒付工伤待遇补偿。
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认定甘某某所受伤害为工伤,株洲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甘某某劳动能力鉴定为伤残十级。
今年6月11日,甘某某向醴陵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为该公司向甘某某伤残补偿就业补助金26661.6元、停工留薪期工资8887.2元,支付工资9543.39元。该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醴陵市法院提起诉讼,甘某某提起反诉。
8月28日,甘某某向醴陵市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请求帮助索要劳动报酬及工伤待遇。该院经过审查发现,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疾病诊断证明书等证据能够证实该公司存在拖欠劳动报酬及工伤待遇事实,遂协助甘某某申请法律援助,同时向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移送该公司工资支付制度涉嫌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等线索,并共同向该公司释法说理,告知相关法律后果。
市法院受理案件后,该院联合法院共同协助甘某某开展庭前调解。该公司虽认可拖欠劳动报酬及工伤待遇的事实与数额,但认为应当扣除为甘某某多缴纳的社保费用。检察院通过释明双方诉求的合理性,分析诉讼成本与社会影响,成功引导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达成和解。
最终,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该公司向甘某某支付工伤待遇,并积极协助甘某某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尽快实现合法权益保障。
结合本案办理,醴陵市检察院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形成线索移送、联合普法等方面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加大对特殊群体保护的协作力度。
保护高标准农田 确保粮食安全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实现农业现代化、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2024年,醴陵市检察院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以粮食安全、耕地保护、乡村建设等为重点,办理了高标准农田公益诉讼系列案。通过公益诉讼高效履职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深入农田进行实地调查,守护粮食安全。
办案团队向群众了解当地高标准农田情况。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依托数字赋能,结合农业农村部门高标准农田上图系统与国土部门“一张图”系统数据,对全市300余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发现500余亩高标准农田存在选址不合理、管护不到位、种植草皮等“非粮化”“非农化”问题,以及农田内200余根废弃电线杆影响农业安全和农业机械化等问题30余处。
针对这些问题,醴陵市检察院迅速行动,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应当按时按质解决相关问题,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在职能部门共同努力下,被侵占的高标准农田已逐步恢复耕种条件,废弃电线杆等也得到了整修。高标准农田得到了有效保护,为粮食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民非谷不食,谷非地不生。今年以来,针对农田保护,该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立案两件,并向农业农村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招标、建设、验收、管护全过程,督促修复管护问题32个,督促4个镇6个村编制了980亩种植计划防止抛荒,推动4个镇制定980亩草皮逐步退出经营计划。同时,完成48.25万亩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助力高标准农田实现保障粮食安全和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目标,让粮田真正变良田。
“醴陵市检察院结合实际情况,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心系人民群众所需、所急,致力于用检察履职增进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伟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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