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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探望孩子能否拒付抚养费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11-30

  11月22日至24日,由新法治报社和省律师协会联合主办的第821期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4名公益律师通过在线、电话等方式回答网友法律咨询问题30余个,涉及婚姻家庭纠纷、物业纠纷、继承赡养、伤害赔偿等方面。

  

  公益律师在线答疑

  电动自行车被盗物业要担责吗?

  小社区,大社会。记者发现,咨询中不少涉及物业纠纷的案例,包括物品丢失赔偿、服务质量差不交物业费以及公共收益收支不透明等。

  网友刘先生停放在小区单元门前的电动自行车被盗。警察到小区要求调取公共视频时却发现,小区公共视频设备大都是瘫痪状态,无法调取。物业岗亭值班室也无法提供巡查记录。“每个月都按时缴纳物业费,现在电动自行车被偷却无从查起,是否可以要求物业赔偿?”刘先生咨询。

  对此,江西映山红律师事务所邝宪平律师认为,刘先生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并且刘先生已经尽到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但物业公司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财产安全受到损害。与此同时,小区公共视频设备不能正常使用,且物业不能提供保安巡逻打点记录,因此物业公司存在管理不力的过错,应对电动自行车被偷承担赔偿责任。

  网友“安之先生”在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某小区购买住房一套,房地产公司与某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因为所购住房厕所墙面渗水返潮严重,导致墙面发霉,墙皮脱落,我多次向小区物业反映,物业也派人上门进行了维修,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能以服务质量问题为由不交物业费吗?”“安之先生”咨询。

  邝宪平回答,根据民法典,业主应当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付物业服务费。至于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作为房屋的开发销售方,对销售的房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漏水、渗水属于房屋质量问题,与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并非同一法律关系,“安之先生”应当追究房开商的赔偿责任,但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服务费。

  “物业公司每年都不公示公共收益财务收支。作为小区业主,我有权查阅物业公司的公共收益财务收支吗?”网友“程云”咨询。

  “根据民法典,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邝宪平表示,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业主有权请求物业公司查阅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因此,业主要求查阅的小区公共收益财务收支情况若未超出业主知情权范围内的,物业公司应当配合查阅。

  不让探望孩子怎么办?

  婚姻家庭问题一直是咨询的热点,记者发现,此次网上咨询共有10余个婚姻家事和抚养权方面的问题。

  网友“成先生”与妻子离婚了,离婚后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女方,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有四次小孩探望权。“离婚后我每月都按时支付抚养费,但每次我去探望小孩时,女方家人会找各种借口不让我探望小孩,我可以拒绝支付抚养费吗?”网友“成先生”咨询。

  “不可以拒绝支付抚养费,若不按时支付抚养费,对方可能会申请强制执行,到时候法院会冻结银行卡或查封财产。”江西赣法律师事务所马俊青律师解释,根据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女方拒绝配合行使探望权,男方可以依据法院生效判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协助行使探望权。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是否有权分得父母遗产?”网友李先生称,他哥哥结婚后没有给过父母赡养费,今年父亲去世了,没有留下遗嘱,他哥哥是否有权分得父亲的遗产?

  “百善孝为先,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根据民法典,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但不赡养父母并不是丧失继承权的必要条件,如果子女没有赡养父母,他们依旧享有继承权,但是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江西赣法律师事务所黄洋律师进一步分享了五种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分手时,可以要求女方返还结婚彩礼吗?今年1月份,网友张先生与相亲对象叶某在乡下办了结婚酒席,张先生给了叶某12万元彩礼钱,但是没有办理结婚证。在一起共同生活半年后,叶某就出去工作不回家甚至提出分手。“我是否可以要求叶某返还彩礼钱?“张先生问。

  “彩礼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你与叶某仅订立婚约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现叶某要求分手,彩礼赠与条件未实现,原则上你可以要求叶某返还彩礼,但具体返还多少,要根据你们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综合确定。”黄洋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有电子打卡记录算加班吗?

  “我公司员工未按规定提前30天(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我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即自行离职,也未做任何离职工作交接,给我公司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吗?”网友“人力王先生”咨询。

  江西赣法律师事务所游蕾律师认为,劳动者未提前三十天(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自行离职,或虽然履行通知义务,但有未履行的相关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

  网友蒋小姐被要求经常加班,加班情况有电子打卡记录,是否可以主张存在加班事实?游蕾律师认为,劳动者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需要就加班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相关证据包括经劳动者与公司双方确认的考勤记录,以及被安排加班的证据和加班的工作成果等,仅凭电子打卡记录要求认定存在加班事实的,一般不予支持。

  网友吴某称,前不久在某餐厅吃饭时看到有人在拍摄视频,他明确表示不要把自己拍进去,之后,他在网上发现自己出现在视频里,视频持续传播给吴某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困扰。“这种情况,我该如何维权?”

  对此,马俊青解释,根据民法典,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吴某可以要求对方删除视频、赔礼道歉、并且赔偿精神损失。

  网友胡女士的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打伤,花去医疗费几千元,现在学校和同学的父母都互相推卸责任。“我可以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吗?”胡女士咨询。

  黄洋解释,根据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你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打伤,同学的父母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学校未尽到相应责任的,也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咨询实录

  路面施工致行人受伤谁赔偿?

  吴先生:我在路上走,掉进了维修路面的大坑里导致受伤,应该找谁赔偿?

  江西赣法律师事务所马俊青律师:施工人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如果没有采取相关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般情况下对于公路等公共设施倒塌致人损害的,应当由相关具体施工人承担责任。

  小区电梯广告收入归谁所有?

  马先生:我住的小区外墙及电梯有好几个广告,请问广告收入归谁所有?

  江西赣法律师事务所黄洋律师:根据民法典,业主对小区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专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小区的电梯属于共有部分,应由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利用共有部分所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应当属于业主共有。

  房子没住能不交物业费吗?

  叶小姐:我在某小区的房屋未装修一直空着没住,现在物业找我交物业费,我能不交物业费吗?

  江西映山红律师事务所邝宪平律师:根据民法典,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虽然房子空着,但物业还需要对小区进行管理和维护;物业已经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享受到物业服务为由拒交物业费。

  实习期间可认定劳动关系吗?

  网友江小姐: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在一家公司实习了半年,请问这属于劳动关系吗?

  江西赣法律师事务所游蕾律师:在校学生在用人单位实习,应当根据具体事实进行判断,对完成学校的社会实习安排或自行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实习,不认定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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